如果没有仲修远,这场打了十多年之久的仗早在十年前就已经胜了。而这仗,他是已经不想再打了……
不幸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①。
伤口已经措置过了,用粗陋的麻布包扎着,包扎得非常粗陋。血从伤口排泄来染红了麻布,包扎已经有段时候了,伤口是愈合又裂开,干枯和新奇的血都有。
难怪他比来那么殷勤,出去都带着允儿一起。
床不大,两个成年的男人并排躺在上面,身材上免不了有些打仗。
这边,四人大饱口福,别的一边倒是有人食不知味。
他十二岁离家参军,后读尽天下兵法,虽不敢说文采多好,可这么多年来他单独一人在朝堂之上激辩群雄从未输过。
屋里有刹时的温馨。
鸿叔进屋以后四周张望,问道:“你那兔子呢?”
李晓萱赶紧把她往本身怀里拉,护着她,不让张舒兰的巴掌再落在她身上。
堂屋,油灯摇摆。
从李牧进屋开端,就一向望着李牧眼都未曾眨过一次的仲修远闻言呼吸一滞。
屋内,半晌后,那妇人在徐田的顺气下复苏过来。
等仲修远回过劲来时,他已经再一次伸出了筷子。
李牧在床边站了一会儿,他本来揣摩着找个剪刀,但在屋子中望了一圈也没看到个刀后,他干脆弯下腰去直接拽着仲修远的裤腿用力撕扯,‘撕啦’一声后,大红的喜袍裤子被扯开。
张舒兰恶狠狠的瞪着李晓萱,那凶恶的模样全然不把李晓萱当人看,“你说你,跟着我们家光远这么多年了,也向来没见你肚子有个动静,老娘就算是养只母鸡,蛋也下了几轮了……”
仲修远倒是比他倆要淡定些,两人都动了筷子后他才动筷选了块不大不小的兔肉,放入口中。
深山里的白霜从破陋的屋子四周透出去,让屋子中的温度非常的低,微小的晨光也一同偷溜出去,照亮了屋子。
李牧看了他一眼,抛弃了手中染血的麻布出门去打水,“别乱动,我去打水帮你清理伤口。”
李牧解开了伤口上的麻布,看着那狰狞可怖的伤口,他眼中有镇静的光芒一闪而过。
那一次, 他们大队统统人退了几十里, 丢了一座城池。
见惯了尸身残骸,在间隔了一个多月后的现在,熟谙而又陌生的状况让他精力为之一振。
那李牧害得她儿子没了府衙的饭碗,还弄得她儿子怕被村里人说道出了门就不肯意返来,看她不整死他!
仲修远现在才回过神来,他侧过甚去看向床幔,降落磁性且略带几分沙哑的冷僻声音在屋内响起,“我是男人。”
“叔叔。”允儿并没有说甚么,只是又往李牧身上蹭了蹭,然后奉迎似地叫了一声,明显是不肯意留下。
直到肯定他走远,仲修远这才狼狈不堪地抬起右手挡在面前,他无声的向上抬头,诡计不让人瞥见本身脸上现在的狼狈与绯红。
李牧把秤杆上的喜帕往中间放去,他借着这行动收起了眼中的惊奇,然后仿若没事人般走到一旁桌前放下了秤杆。
靠近后,仲修远身上那没法掩蔽的凛冽气势便更加的清楚起来,如许的他即便是一动不动穿戴一身女式的大红喜袍也毫不娘气,明眼人不管如何看也不会把他当作个女人。
徐田见了赶紧转移话题,“老嫂子,你也别想太多,这日子还是该过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