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哈伦哥斯堡飞来的乌鸦后,爱德华就当即清算他的第三旗营,武备东西和物质辎重队都在两天内筹办完成。现在他已带领千名骑士跟从南征雄师通过罗彻斯特大桥,进入了罗多克公国境内。
野猪是一种浅显的,但又令人捉摸不透的植物,白日凡是不出来走动。普通凌晨和傍晚时分活动寻食,中午时分进入密林中遁藏阳光,大多数野猪集群活动。野猪喜幸亏泥水中沐浴。
“给我小声点!”托蒙德皱着眉头低声吼道。“别在这大声嚷嚷了。”
“即便我们胜利了,可一样也华侈了贵重的时候。”艾瑞斯仍旧不平气的辩驳。
“小子,待会你就会晓得这群野猪的本事了!”托蒙德锋利的指出。“你最好现在就爬到树上去,到时候别怪我没提示你。”
“用我手中的弓箭和箭矢。”艾瑞斯脱口而出。
艾瑞斯低下头不再出声,温馨地蹲在丛林里察看着劈面小河边的野猪群。心想着:这个大胡子还真是一个怪人。
“我才不要爬到树上去,”艾瑞斯稚气的辩驳。“我就跟在你身后。”他以为爬到树上去,是脆弱和怯懦的行动,他才不要被面前的大胡子小瞧了。
为了防备人类的猎杀,野猪偶然也进犯人,但它们却严格遵循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遭到人类进犯时,受伤的野猪会猖獗地向人类进犯,那场景也会令人惊骇万状。
艾瑞斯与托蒙德穿过富强的树林,公然在一条小河边发明了一群野猪。只是这个群体的数量过于庞大,足有五十多头野猪堆积在一起,这些野猪也没闲着,而是在为了争斗妃耦权相互的斗争着。
“待会你爬到树上去,”托蒙德的目光一边四周搜索着,一边低声叮咛道。“如果瞥见野猪从密林里跑出来你就用箭射它。”
颠末端一个多月的辛苦练习,艾瑞斯的臂力有了较着的增加,跟维吉亚人在一起呆久了,他的胆量也比之前大了很多。而这位维吉亚神箭手也在比来教会了他如何利用弓箭,这让爱德华非常不满。
“小子,偶然候我又感觉你很荣幸。”托蒙德低声说道。“就像明天,这是一个令人赞叹的物种,它的体型如此庞大,却很少有人目睹过它的存在。”
“野猪可不是普通的猎物,它们机警凶悍,奔驰快速,警戒性也很强,”托蒙德粗声提示他。“一旦碰到伤害,它们的鬃毛会倒竖起来,并且会用獠牙进犯它的仇敌。”
托蒙德有些戏弄的语气反问他:“你筹算用甚么射杀那头体型庞大的野猪王?”
这丛林就是一张庞大的绿色竖琴,到处跳荡着生命交响乐的旋律:那委宛的鸟鸣,芳香的铃兰,翩翩的彩蝶,草地上的蘑菇撑起千万把小伞。
“荣幸?”艾瑞斯不敢苟同。“你肯定你没有效错词?”
一样背着一把猎弓的艾瑞斯紧紧地跟在维吉亚人的身后穿越在树林里,这是他第一次打猎,内心不免有些严峻,并且打猎的工具还是非常伤害的植物。为了此次打猎,他已经好几天没有洗过澡了。
“这会还不到正中午分,你却让我比及傍晚?”艾瑞斯有些不耐烦的答复着。“为何我们不现在脱手,只要射杀了野猪王,其他的野猪天然也就被吓跑了。”那么大的目标在面前,他有自傲能够射中。
“那还是一群猪。”艾瑞斯对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