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天还蒙蒙亮,李家的人就都起床了。等外头鸡叫了三遍,陈招娣做完了一家人的早餐,她才去房里把李玉凤叫了起来。
柳依依脸上却很安静,完整没有受伤后的惊骇,淡淡道:“我没干系,包扎一下,明天还能插手劳动。”
……
她一进门就瞥见李玉凤已经坐在了饭桌上,每当这个时候,王爱华就要感慨一下李玉凤命好,但除此以外,她也没有别的体例了。
“玉凤,该起床了,明天你年老迈嫂都要返来。”李玉凤朦昏黄胧的嗯了一声,从床上坐起来,反应了两秒钟,才想起本身现在已经穿越回了七十年代末期。
劳动了一整天,本来是应当很累的,可赵国栋却还没有一点睡意。
不过也对,她本来就是本钱家出世,就算在插手劳动改革,那也扼杀不了她体内的本钱主义血液。
作为原书的女主,柳依依有着奇特的女主光芒,总能在恰当的时候引发别人的重视。
但他不感觉这是啥缺点,主席让知青们上山下乡,就是为了让他们插手劳动的,如果他不能对知青们严格要求,那他就对不住主席的遵遵教诲,以是……他感觉本身一点都没错。
李玉凤打了个哈欠起来,回想一下原书中的剧情,这时候她的大嫂应当是有了身孕,再过两个月就要生了,现在恰是要给将要出世的小侄儿做衣裳的时候。因为爹妈的偏疼,固然几个哥哥对李玉凤也都很好,但几个嫂子却对她这个小姑子有着天然的敌意,乃至于厥后原书中的李玉凤沦落到去拾荒,她们晓得了也没有人伸出援手。
李玉凤已经拨了一半的面条到王爱华碗里,啃了一口王爱华递给她的嫩生生黄瓜,感觉味道好极了。像如许新奇无净化的黄瓜,她上辈子还真没吃到过呢。
想到这里内心却还是有些失落的。如果本来他们之间没有这一段娃娃亲,或许他压根就不会对李玉凤上心,可现在到底还是感觉有些可惜……但他现在除了这一身力量以外,甚么都没有……如果李玉凤嫁过来,就要跟着他一起睡这内里下大雨,内里下细雨的破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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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伤口不是很深,没有伤到骨头。”马秀珍帮柳依依上了药,松了一口气,“但以背工指上能够会留下一个疤痕了。”
她们内里正吃着,就闻声内里陈招娣声音清脆的号召道:“都返来啦!”
直到这时候,柳依依的情感才有些降落,她是一个非常爱美的女人,对于这细细的伤口,她内心还是会有疙瘩,刚才动手的时候实在已经很轻了。
“妈……我这不是也想插手劳动吗?我们百口都在抢收夏粮,我如何能当这个掉队分子呢?”
二嫂王爱华一早就起来了,趁着气候还不热,给自留田里的生果浇了水,又摘了几根熟透的黄瓜返来,早上喝粥的时候凉拌一下,比咸菜清爽很多。
李玉凤把腿搁在了一张春凳上,方才还在怜悯柳依依的众知青顿时就被她腿上的伤给吸引了过来。柳依依就割破了点手指,就闹得人尽皆知,李玉凤小腿上那么一道大口儿,人连哼都没哼一声,这才是真正劳动者刻苦刻苦的精力。
百口就李玉凤一个闺女,布票天然都归她一小我用。
“你明儿就乖乖的给我看堆栈,别再下地了。”李国基一锤定音的发话,本身养出来细皮嫩肉的闺女,腿上划这么一大口儿,他可不也心疼的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