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官室中有謻门,盖取张衡《东京赋》“謻门曲榭”也。说者谓“冰室门”。按《字训》:“謻,别也。”《东京赋》但言别门耳,故以对曲榭,非有定处也。
作者:沈括
唐朝轨制,官品不敷而以其他官职暂期间理或兼任的官员,称为直官,比方许敬宗任直记室就属此类。我朝学士、舍人都设置直院。熙宁年间,重新设置直舍人院、直学士院,只是以资格浅的人来任职,实在是正官,而非直官。熙宁六年,舍人都被贬官罢免,阁中无人,因而让章衡权知制诰,但不授予其直院之职,因为他是临时兼职。当代的兼职官员,多数是临时兼任,如有耐久兼任者,就相称于正官。我家藏有《海陵王墓志》,谢朓撰写的,他落款的官衔称“兼中书侍郎”。
《楚词·招魂》尾句皆曰“些”,苏个反。今夔、峡、湖、湘及南、北江獠人,凡禁咒句尾皆称“些”。此乃楚人旧俗,即梵语“萨冣诃”也。萨音桑葛反,冣无可反,诃从去声。三字合言之,即“些”字也。
先儒以日蚀正阳之月止谓四月,不然也。正、阳乃两事,正谓四月,阳谓十月。日月阳止是也。《诗》有“正月繁霜”;“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二者,此先王所恶也。盖四月纯阳,不欲为阴所侵;十月纯阴,不欲过而干阳也。
余为《丧服后传》,书成,熙宁中欲重定五服敕,而余与会商。雷、郑之前,阙谬固多,其间高祖远孙一事,尤其无义。《丧服》但有曾祖齐衰六月,远曾缌麻三月,而无高祖远孙服。先儒皆以谓“服同曾祖曾孙,故不言可推而知”,或谓“经之所不言则不平”,皆不然也。曾,重也。由祖而上者,皆曾祖也;由孙而下者,皆曾孙也:虽百世可也。苟有相逮者,则必为服丧三月。故虽成王之于后稷,亦称曾孙。而祭礼祝文,无远近皆曰曾孙。《礼》所谓“以五为九”者,谓傍亲之杀也。上杀、下杀至于九,傍杀至于四,而皆谓之族。族昆弟父母、族祖父母、族曾祖父母。过此则非其族也。非其族,则为之无服。唯正统不以族名,则是无绝道也。
都堂及寺观百官会合时的坐次,多出于临时安排。唐朝之前的旧制都没法查考了,唯有颜真卿写给左仆射定襄郡王郭英义的一封手札说:“宰相、御史大夫、两省五品以上供奉官自为一行,十二卫大将军的坐位在其次,三师、三公、令仆、少师、保傅、尚书摆布丞、侍郎自为一行,九卿、三监的坐次在他们劈面。自古以来,未曾庞杂。”这段话大略表现了当时的旧制,明天誊写在这里,以弥补记录的遗漏。
水以漳名、洛名者最多,今略举数处:赵、晋之间有清漳、浊漳,当阳有漳水,灨上有漳水,鄣郡有漳江,漳州有漳浦,亳州有漳水,安州有漳水。洛中有洛水,北地郡有洛水,沙县有
晋\\\\江\\\\文\\\\学\\\\城\\\\付\\\\费\\\\小\\\\说
朝廷赐赉臣下“功臣”的名号,始于唐德宗奉天之役时。从那今后,各藩镇长官乃至其僚属处置和参军,凡是资格深的,都援例赐以“功臣”之号。本朝只以“功臣”名号赐赉将相大臣。熙宁年间,因按轨制要加天子尊号,宰相带领同事诸大臣劈面叨教再三,神宗始终不承诺,并说:“这类名号如同你们的‘功臣’之号,对一小我的名实又有何补益?”当时吴正宪为宰相第一人,因而要求打消已赐给他的“功臣”之号,神宗承诺了。自此群臣接踵要求撤消“功臣”名号,遂不再赐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