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千门王中王 > 第2章 这一课,叫做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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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平生何尝一败的方天画,已有了退隐之意。

梅爷放动手中的雪茄,起家拉开窗帘。

可千万没想到。

有人,从一个地痞,成为一个老板。

二十一年前,“千侠”方天画与“千手观音”刘彩霞相恋,结为佳耦。

他意味深长地说道:“方块二,你必然要记着,蓝道千门,欲想成王,就得不择手腕,六亲不认!”

今后,踏上了这条足以窜改我平生的不归之路。

到头来,还是逃不过双双死亡的了局……

现在回想起来。

厥后不知如何回事,还是被他给找到了。

在把统统积储都留给朋友,并将孩子拜托给他们今后,决定单独一人去为夫报仇,一去不复返。

“想!”我答复得很干脆。

信纸早已泛黄,大部分笔迹已经恍惚。

数月后,刘彩霞生下一名男婴。

血海深仇?

“叫我梅爷吧!”

他却语重心长地叮咛我,“会的千术越多,风险就越大!”

防风打火机开盖特有的声音。

梅爷笑着带我来到了一个路边摊前。

总比跟着这个光杆司令要强很多!

一米阳光,格外刺目。

梅爷就像是一个杀人不见血的刺客,游走于天下各地。

这是我第一次抵挡梅爷。

这个天下,永久有正反两面,就跟有好人,也会有好人,有白日,也就会有黑夜一样。

真不知阿谁女人到底是欢愉,还是痛苦?

别人过得如何样,梅爷向来不屑一顾。

襁褓中的男婴,今后落空了双亲。

“走,给你小子上最后一课,这一课,叫做江湖!”

就连心,也是冷的!

所谓“袖口藏鱼”,就是在大袖子里藏一个装了活鱼的金鱼缸。

就拿钱来讲,钱本来没有罪,但放在好人手里,钱就会变好,放在好人手里,就会变坏吗?

我曾背过一整本新华字典,也曾在街头演出过“袖口藏鱼”等古戏法,而不被人看出马脚。

数今后,一张死相极惨的照片被寄到家里。

见他没追上来,我七拐八弯地跑到了桥洞底下,大肆啃食着我的战利品。

不经意间,还能把我盖在桌子上的两张司令给当场换掉,再变到他手上。

约莫过了半个小时。

不得不说一句,梅爷的把戏的确很短长,哪怕用入迷入化来描述,也毫不为过。

红、白、黑、蓝。

……

“诶——好孩子,走,我们吃东西去!”

……

这才是社会上最常见,同时也是最奥秘的一个构造。

莫非我这么多年都白练了吗?

他能够顺手就将六颗骰子立成一柱擎天,也能够把一副麻将洗成肆不测形。

而在于它的用处!

人真是奇特,很多事情都能够风俗。

我晓得,那是他们最后的猖獗。

“为达目标,不择手腕,想尽体例,赢了敌手的统统体例!”

他们有人隐于山野,靠着宗教文明利诱众生,而大部分人则隐于阛阓,稠浊在人群当中,依托层不不穷的千术发财致富。

直到有一天。

但是,生性谨慎的方天画已经有所预感,这是一场鸿门宴。

直到二十岁那年。

第二天一早。

红道是指官员、政客。

梅爷带着我闯南走北,教会我读书识字和各种百般的把戏。

时候一样是30秒。

他的牌是冷的,血是冷的,眼神是冷的。

赶上了一个右手长着六根手指的老头。

想当年,我对司令的所作所为深恶痛绝。

我沉默不语。

当时,我惊骇极了,只想着保命,天然答复得斩钉截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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