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一来,本身岂不是白忙乎了,何况本身还要庇护狼皮的完整性呢?
在敌对两边数量及力量极度差异的环境之下,身单影只的凌松别无挑选地处于了下风。他早就竭尽尽力使出浑身解数了,但并没能就此击退该死的狼群,而他本身的体力却耗损庞大。
在残暴的野狼眼里,只在乎午餐丰厚不丰厚。
不过,现在该往哪个方向突围呢?
老子的突围方向恰是本身的正火线。
丛林野狼的意志力是极度固执的,它们毫不会等闲撤退,更不会等闲认输,相反,它们越挫越强,越战越勇。当殷红色的狼血在现场不断地飞溅之时,野狼们那残暴非常的人性也再度似洪荒猛兽普通被开释了出来,它们圆瞪着血红色的狼眼,嗷嗷叫着,齐头并进,建议更加凶悍残暴的连环进犯。
哈哈!被骗了吧!饶你奸似鬼,喝了洗脚水。
扛着一头野狼尸首的凌松一边如是想着,一边挥动动手中的狗.腿刀,奋力向前,意欲在正火线杀出一条血路,从而离开狼群的层层包抄。
在丛林里长大的凌松才没有傻到跟狼群去竞走,究竟上,在富强的丛林中,与狼群比试脚力比试奔驰,那无疑是自寻死路,残暴的狼群才不会跟你们讲甚么“友情第一,比赛第二”的屁话。
都说了,再奸刁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你们就别枉操心机,别吃力儿了吧!
牲口们!这回服不平?
此消彼长,再刁悍的凌松也逐步有些抵挡不住了。同时,环境于身处狼群垓心的凌松而言,也越来越倒霉,现在,无尽地凶恶正在向他渐渐逼近。
那样可就太不划算了!跟谁说理去?
得亏他自幼就爱玩刀,并且还玩弄得极其纯熟,刀法天然也就非常了得,这柄锋利非常的狗.腿刀在他手里,不竭地翻转,进退自如,砍刺斩削,刀光闪动,实在阐扬了极大的感化。
管他娘的呢!我走――
如何办?看来现在硬拼是不可了,如果再这么硬拼下去,本身非成了这群恶狼的午餐不成,并且还是他娘的免费的午餐。
瞬息间,两边斗得鼓起,厮杀得难舍难分,血肉恍惚。
不是说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吗?
是啊!老子惹不起,莫非还躲不起吗?更何况面前围着本身的是一群残暴的牲口,本身何必跟这么一大群牲口叫真呢?底子就犯不着啊!
向前窜出七八米以后,狼群很称心识到它们被忽悠了,继而气愤的狼群吼怒着调转了身子,龇牙咧嘴,以极快地速率向凌松狂啸而来,风驰电掣普通。
只要他有一个不留意,一个不谨慎,立马就会被这群簇拥而至的恶狼啃得体无完肤骸骨无存,并且这是必定的,绝无涓滴悬疑。
凌松如此一想,很快就为本身的撤退找到了公道的来由。
这时候的他,已经得空再顾及甚么狼皮能不能保持完整的事情了。用尽统统体例,使出浑身解数,极力与群狼恶斗,不敢有涓滴的草率与懒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