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森道,“曾经有过三个,但现在只要林顿一个。”
“看模样这的确不能算是‘复原’。”尼克沉吟道,“我倒是感觉她能够是以获得了‘重生’。”
这回不但芬克斯惊呆了,就连尼克也有些讶异地诘问,“如何死的,被‘戈壁死神’带走了灵魂?”
老板持续说道:“……来者就是传闻中的‘红馆之主’,他本是‘天国冥王’的化身。那可不是普通的人呐,他的眼睛里能射出闪电,手指能划破暴风。他平时从未几说一个字,因为他只需动一动嘴唇,就能带走旁人的灵魂……”
尼克与芬克斯已经放弃了吐槽,所幸就把这胖老板当作了一个讲故事的吟游墨客,倒也听出了很多兴趣,乃至忍不住想要打赏几个铜币给他。
胖老板面色凛然地说道:“那五百人固然是狂沙帝国的精英军人,毕竟都只是凡人之躯,怎能和冥王对抗?惨叫声哭嚎声在风声雨声和雷声中交汇在一起,旗号刹时被砍倒,皮肉被无情撕碎,五百人的血把这片沙地感化成了赤红。而后,这里就被称作‘赤沙之地’。”
“那女人就这么被治好了?”芬克斯质疑道。
“魔异星……魔,天呐!”芬克斯俄然认识到事情不简朴。
“……五百人几近都已经死伤殆尽的时候,冥王却收起了镰刀,放过了剩下的人。”胖老板拍了下大腿,故作奥秘起来,“冥王暮年间甜睡在天国中,被‘枪火公主’的三滴眼泪惊醒,以是每次镰刀只能挥动三下,代表了公主的仁慈。”
他手舞足蹈地表示着那奇异的一幕,“他把几份祭品和几块魂石放在法阵的关头位置,又把阿谁女人抬到了中心。他举起法杖对着天空高喊:‘以魔王、魔君、魔女的名义,将死之人,站起来吧!’然后,古迹就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