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四帝,数十年朝局大起大落,乃至包含了武则天改唐为周,多少功臣老将被杀的血流成河身故族灭,而程咬金却毫发无损。
“对,请观光兄赋诗一首!”
大唐建立以后,程咬金历经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武周,非论风云如何变幻,仍然能全福全寿的故乡伙,那就是个妖孽啊!
只不过这位大才子的气度看起来不大,高枫只是和程咬金把酒言欢,夺了别人群中众星捧月的位置,他就有些拈酸妒忌了!
程咬金喝着六十五度的原浆酒头,被烈酒烧的胸膛发热满面红光,表情好的要飘起来,他指着黑脸男人先容道:“小兄弟,我来给你先容,这是犬子程处亮,和老夫一样没出息,好这口杯中物。”
头一回喝这么烈的酒,程咬金有点顶不住,话较着的多了起来,搂着高枫的脖子称兄道弟,窘的程处亮满脸通红。
程咬金喝了几口以后,一把将酒瓶抢了过来,感喟道:“这等好酒过过瘾也就罢了,剩下的这二三两,等那牛鼻子来了以后,让他尝尝。”
这个穿着古怪的秃顶,恐怕来源不简朴啊……必定背景不凡,不然的话如何用得起这类透明的玻璃瓶!
程咬金鬓发如雪,却精力矍铄,一双虎目炯炯有神。高枫看他一头白发,觉得他应当是七老八十了。程咬金自报家门以后,才晓得实际上他此时才方才五十五岁。如果遵循二十一世纪结合国制定的六十岁才算白叟的标准,他只能算是其中年人。
人群中俄然有人不屑的哼了一声:“身材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东都人何时有剃发穿胡服的民风?真是屈辱了父母所生的明净皮肉!”
高枫固然对骆宾王没好感,但是对他的才调却毫不质疑,看着他悠然的墨墨,用狼毫大笔饱蘸墨汁,在乌黑的墙壁上泼墨挥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