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肉
“既然晓得错了,怎能不自罚三碗?”程咬金笑着递过来装着白酒的碟子,刚要交到高枫手中,却瞥见酒瓶中所剩无几,手又缩了归去。
如果真是要比拼胸中的文采,高枫当然是自愧不如,但是玩这类恶作剧的笔墨游戏,高枫还真不怕骆宾王。毕竟高枫身处在资讯爆炸的年代,这类东西见的太多了。。
这类感受令高枫非常的不舒畅,仿佛本身在他面前是光着身子的,没有任何奥妙可言!
从木楼梯上走上来一个老者,鬓发如雪,五官却如四十高低的中年人,皮肤却如孩童般幼嫩,白发童颜大抵说的就是这类范例。很难从他的长相上看出他的世编春秋。
香叶,嫩芽。
说罢,程咬金号召店小二:“把你家阿谁酸叽叽的马尿,给牛鼻子端三碗过来。”
高枫的书法在二十一世纪还委偏言的畴昔,但是放在当代,就真不值一哂了!骆宾王的书法龙飞凤舞,超脱绝尘。这一笔灵动的草书,就是高枫千万不及的。高枫的字,也就马草率虎罢了。
一向低头喝酒的程咬金,俄然拍案大呼道:“好,好,骂的痛快!对那种有几分歪才的穷酸,就该针尖对麦芒,甭跟他客气!”
高枫穿超出几个期间,也算是见过几个名看重史的牛人,现在身边就有史上着名的老怪物程咬金,另有个才调横溢却宇量狭小的骆宾王。
围观的人又是一阵轰笑,用抹布写字……这算是哪门子的事儿?
骆宾王是一蹴而就,写的是恣肆的草书,而高枫则是一笔一划,写的是法度森严的楷书。骆宾王写的宝塔诗,因为字体过于狂放,还需求有人当翻译,逐字逐句的解释,而高枫的字大师却都能认得。
刚开端大师另有些不解,跟着墙壁上的笔墨越来越多,世人先是会心的浅笑,继而放声大笑。
程咬金哈哈大笑:“牛鼻子,你有口福,这美酒是这位东都的小兄弟带来的,你明天沾了他的光!”
高枫尽力的深长呼吸,平复本身心内的惶恐,同时警告本身别信赖史乘上的大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