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控中,看完那辆车全部行驶轨迹后,没有再点看交际平台上、所谓的路人神探那些千奇百怪的推理谈吐,梁剑坐在椅子上,深思。
凌晨1点11分,车内传出第一声枪响,在沉寂无人的路边,枪声听来更加清楚,而后,第二声枪响,中间间隔仅为一分多钟。
邻水西路深南大道214路段,停靠路边的一辆加长型凯迪拉克轿车上,产生的枪击案,导致两人灭亡,灭亡时候为本日凌晨一点多钟,死者均为男性,思疑系仇杀,嫌犯当场被捕。
“也就是说,死者冯某中枪前,曾用手机击打过嫌犯陈某的头部。”
24点21分,他一小我慢吞吞走在邻水西路,中间还停顿了一下,仿佛在看马路劈面的一对母子。
零供词也能科罪!
目前情势,对陈、张两位嫌犯极其倒霉,特别是案发时段的监控录相,无疑是给了嫌犯有罪宣判!
一旦汇集到完整的证据链……
这是本案疑点之一。
梁剑心头一沉:这些证据构成的部分证据链,对当时在场的陈星极其倒霉,如果有进一步的铁证,就能坐实陈星的持枪杀人罪名!
另一处疑点:这辆车的行车记录仪缺失!车子里里外外、四周路段及绿化带草丛,包含嫌犯身上,都细心搜索过,找不到行车记录仪。
“嫌犯当时坐在靠左边后车门的后坐位置,枪弹就是从这个方向射出,第一枪,枪弹射穿驾驶座靠背椅,由司机田某的背部贯穿而入,击中间脏。第二枪,调转枪口往尾座、靠右边后车门的方向打出枪弹,受害人冯某就坐在这个位置,头部中枪……”
直到一王谢路洁净工在凌晨打扫这个路段时,发明这辆车子,车门裂缝处,滴落的红色液体,让她起了狐疑,靠近车窗细心看,镜头里的洁净工俄然发展着跌坐在地上,大呼起来,引来四周的环卫工人,立即拨打了110。
而后,监控录接踵续反应事发路段的环境:车上产生枪击案后,足有三个多小时,那辆车子一向停在路边,车上没有任何人下来,在此期间也没有任何人进入这辆车子。从始至终,车上都只要那三小我:两个受害者,一个嫌犯。
也就是说,犯人在挑选作案地点、以及作案以后,这两个敏感的时候段里,监控画面有两次奇特的晃闪。
法医对伤情鉴定,也出具了一份陈述:“嫌犯头部受伤,钝器击打而至。”大屏幕上呈现的那部手机,装在证物袋里,手机屏碎裂,沾有血迹,“死者冯某手机上汇集的血液样本,经刑侦尝试中间DNA比对,系嫌犯陈某的血液,手机的破坏程度,及嫌犯伤情鉴定,与现场勘查的结论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