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一一丝不苟的还了礼,由着带路小婢引进,终究站在她的面前,传说中高傲不成一世的宣嫔面前。
我冷静的从她跟前走过,错身的时候,说了句:“他就要走了,你不去见他?”
我哂笑了一下:“小主怕是想岔了,若诗这两盒玉脂凝露并非为小主而来”。
“是因为十七阿哥吗?!”小铃铛大声问道。
楚牧道:“卑职……是刚才听铃铛女人说要将这‘血人参’丢掉的”。
“等有一天,蜜斯想说的时候,奴婢永久在这里等你”,小铃铛已拿了玉脂凝露返来,怯怯看着梨花,咬了咬唇,眼泪也扑簌扑簌的掉下来:“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奴婢不是成心的……”
“不”,我摇了点头,“朋友之间莫非就不能有奥妙吗?你有,我也有。别人若要问我的奥妙,我也是不肯说的。我只是想奉告你,不管你有甚么样的奥妙,我们永久是朋友。”
“哦?”,宣嫔小主猜疑道:“这么重的礼,不是为本宫而来,莫非——是为了讨皇上的欢心不成?”眼神变得凌厉起来,“你也配!就算鄂伦岱再得宠,你也不过是他的养女,连给本宫提鞋都不配”。
三人立着相视,冷静无语,心中尽是离别的难过,一时之间,竟不知如何开口。
“匈奴未灭,卑职不敢再言‘死’字”,说话铿锵有力,紧接着便闻声他在身后重重磕了个响头。我震了一下,又闻声他说:“格格,卑职走了,望格格和梨花蜜斯多多保重”。接着是细碎的起立的声音,最后是出了院落的声音。直到统统的声音都消逝,我都未曾转头看一眼。
小铃铛再也说不下去了,因为她看到了梨花的脸,早已湿了一片。
我从未见过她如此失控的一面,她老是冷酷的就像一个局外人,冷酷的看着这个天下产生的统统,仿佛统统都与之无关。
“你晓得甚么!你觉得本身真的晓得吗?!”泪潸但是下,任谁都能够看出她正忍耐着庞大的哀痛,那必然是一段刻骨铭心的回想。
我在原地鹄立了一会儿,打原路归去,拐过屋角的时候几乎吓了一跳。只见梨花背贴着墙,直挺挺的站着。
“这……”,楚牧犹疑了好久才拜倒说:“那卑职就先替格格暂为保管了”。
见楚牧不再推让,我才浅笑的转过身去。一回身,就再也笑不起来,满脸只要离别的酸楚,是啊,现在一别,不知可否再见。好半响才道:“你走吧~”,顿了顿,又说,“活着返来”。
我想过一千种收场白,但绝没有想过会是这一种。在这一刻,不管说甚么,都会显得惨白好笑。
为甚么?这是我绞尽脑汁,独一能想出来的词。
“格格另有甚么要问的吗?”梨花别开脸,不肯别人瞧见她的脆弱。
小铃铛快步追上去,“楚年老是比不上十七阿哥有钱有势,可楚大哥对你痴心一片,日月可鉴。哪怕是作为朋友,莫非你就没有一丝一毫的打动?”说着,掰过梨花的身子,“就算是块石头也会有……”。
楚牧皱眉:“这血人参代价连城,令媛易得,人参难求。格格岂可随随便便将它赠送给卑职”。
“我……我……”,小铃铛一下子呆立在原地,不晓得说甚么是好,悔怨的只想咬断本身的舌头。
楚牧道:“听闻十四贝勒要率军亲征,朝廷正在招兵买马,我筹算先去投入他的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