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读的是四中的国际班,标榜有着不输伊顿公学的讲授师资和讲授前提。固然黉舍一定有招生目次吹嘘的那般短长,但高中毕业生中有超越半数都收到常春藤大学的offer倒是究竟。剩下的那堆人,就算混不到牛津耶鲁剑桥,也能挤进全美排名前线的大学;再不济,靠动手上的港澳台永久住民身份证,或者美国绿卡,还能插手海内大学对侨胞的结合招生,悄悄松松混个北大清华。
“啧啧,读不下去了。”苏千秋把书往身边一抛,打了个滚,凑畴昔奶油毛绒绒的脸上亲了一下,然后又滚了返来,对着司南说,“我妈说,王子是个很陋劣的人,如果不是仙度瑞拉长的够标致,王子才不会一见钟情。”
偶然候气候恰好,阳光恰好,他们两个会拖着奶油,到司南他家前面的小树林里“打猎”。
范叔实在很喜好苏千秋。
比小仆人个头还要高的阿拉斯加,背着装着杯碗叉碟的野餐包,咬着野餐篮亦步亦趋的跟着小仆人走向树林深处。
“妈,我不喜好这么多人,不想开甚么庆生会。”
奶油:“……”
然后千秋会把在一旁屁颠屁颠赶兔子的奶油唤返来,强行按着它的头,“来,乖宝宝,妈妈喂你吃……”
跟着奶油一每天长大,它的角色从猎犬变成了……猎马……
司南感觉苏千秋和他以往熟谙的任何一个小火伴都不一样。这类感受他不晓得如何描述,归正就是……归正就是一日不见,每天驰念。
“归正童话故事的末端都是王子和公主一起镇静的糊口。就算女配角不是公主,起码也长的和公主一样标致。”
小女孩偶然会翻开随身照顾的故事书,一边摸着它的头一边讲故事。
奶油:“Excuseme?”
他凑畴昔“呼”的一声吹开那根眼睫毛,脸上闪现一层淡淡的粉红,低声说:“我感觉靠脸也无所谓啊,王子喜好就好。”
直到某一天,他们厌倦了童话故事,厌倦了小丛林里的探险,他们就长大了。
司南十三岁那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理所当然的上了全市最好的中学,走他那层次所当然的人活路。
请来的都是司南班上将来的同窗,以及同窗们身居要职,或者财力显赫的家长。
厥后有一次语文教员安插家庭功课:请用“青梅竹马”造句。
退学公告一出,统统灰尘落定。
司南:“……”
“小孩子不懂事,这是帮你今后铺路。”
为了昭告天下宝贝儿子前程一片大好,趁便为司南庆生,司太太决定在自家大宅子里搞一场生日宴会。
都说学而优则仕,偶然候还没如何开端读书,人和人之间的差异就已经驷马难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