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字来描述:好东西!
并且是非常希少非常宝贵非常可贵一见的好东西!
就这么着,安德森只好临时放弃了去抓三足鸡的筹算,一声令下,统统人齐齐行动,去找能留宿能避雨能生火的处所。
不但没有盐,并且统统的调料都没有。
本来,安德森觉得本身被贬到了威尔斯行省,从一个帝国将军变成了一个千人队的队长,这辈子再也没机遇咀嚼三足鸡的甘旨了,却没想到在这里竟然误打误撞闯到三足鸡的老巢里来了,看看吧……风雨当中,大树底下,几近每一棵大树上面都有一个三足鸡的窝,内里有鸡也有蛋,详细有多少只连数都数不清,并且三足鸡这东西非常的不连合,几近到了一个对同类很冷酷的境地,只要你不抓它和它的蛋,那么就算有同类在它中间十米不到的处所被人宰了也跟它没干系,它不跑也不躲,就像没看到似的,说好听的这叫淡定,说不好听的就是缺心眼儿。
安德森开端时候倒是很有这类立即去抓鸡的设法,但是很快的,连他本身都感觉本身这个设法傻哔。现在天上还鄙人大雨呢,从速找个能避雨能留宿的处所才是真的,帐篷都毁了,总不能一向在大雨里浇着吧?如果找不到一个相对枯燥的处所,就算抓到鸡了也不能吃,蛋能生吃,莫非鸡也能够生吃?
然后就是生火,烤肉……闻到烤肉的香味儿,安德森才一骨碌身从地上爬起来。
扯淡……现在四周再也没有别的处所能够去了,就算气味儿难闻也只能在这里姑息。
那么,现在要去抓鸡吗?去享用这一可贵一见的顶级甘旨吗?
“队长,给您!”
换处所?
清算!从速清算!
本来他们出来的时候带着充足的食品和调料的,但是统统的东西都在之前被巨石压到上面了,玉石俱碎,被雨水一浇,就算刨出来也底子不能再吃了。
但是,左想右想他也没有甚么太好的主张。
一向忙到快到入夜……嗯,山洞里还是有味儿,却已经比最开端的时候强很多了,勉强能住而不至于被熏死。
安德森能够吹牛逼了,叉着腰指着世人:“你们这群没见过世面的土鳖,三足鸡都不熟谙?”
如何办?
没有拖布,就用破衣服破布在内里的雨中弄湿了,返来撅着屁股用手擦。
就是如许一种奇葩的鸡……
全都安排好了,他在山洞里往地上一躺,眼一闭,不一会儿的工夫便是打起了呼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