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本身现在很猖獗,也成了那种伟达目标不折手腕的人,可这些跟死鬼阎王和李言承比起来又算甚么呢?他们不一样为了重生莫嫣儿不折手腕吗?我承认本身疯了,也都是被他们给逼疯的,我的人生已经残破,孩子是我最后的安慰。
杀了莫嫣儿……
就算被发明,我也不会本身扛着的,我铁定会把这故乡伙供出来的,就说是他逼我的。故乡伙,真觉得真把我当枪使。他逆天改命做得滴水不漏,给天帝找个来由,还不把李存风这故乡伙给弄死?就算我被发明了,我认错,大不了就是受罚,丢了命,还不至于魂飞魄散。
就算我杀了莫嫣儿,重生了我的孩子,我也感觉没有错。我感觉本身变得有些可骇,但这统统,归根究底该怪谁呢?我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我不想一小我孤傲的活着,每天古板有趣的糊口,才是真的生不如死。我已经遍体鳞伤,贱命一条,谁要就拿去好了,我只想抱抱我的孩子,多看他几眼,就算我要因为杀了莫嫣儿而支出沉重的代价,我也在所不吝。
端倪如画,唇不点自红,举手投足间都透着文雅的神韵。她穿戴一件红色的长裙,墨发如瀑布般随便披垂着,笑起来的时候,脸颊上浅浅的酒涡那么夺目。如许的女子,有谁不爱?
我说道:“行啊,那现在你能够奉告我如何让我的孩子活过来了吧?”
人的平生,总会碰到能让你赴汤蹈火,即便灭亡也在所不吝去保护的人。也总会有,能让你不顾统统想要去做的事,不计统统结果。
李存风也没跟我还价还价,奉告了我莫嫣儿现在地点的处所。买卖达成,李存风跟他的小羽士门徒走了以后,我在床上展转反侧了一夜都没睡着,我想了很多,最后还是决定跟李存风合作。
我在内心嘲笑:“好啊,等甚么时候我孩子的精神重铸了,我再把神仙肉给你。”这是最保险的体例,我能够在看到孩子的元神以后去拿神仙肉,但拿到手以后,也要等李存风帮我的孩子重铸精神后才会给他。
到达了莫嫣儿地点的都会,下了车以后,我带着浑身风雨,直奔莫嫣儿的住处。
“好,我承诺你。我没你有本事,算不出莫嫣儿现在人在那里,你奉告我详细位置,我去找她。先说了,我要先看到我的孩子才会帮你去拿神仙肉。”我还没完整的落空明智,我怕被李存风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