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日在不列颠 > 第七十二章 分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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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无疑是最精确的挑选。

为甚么这个天下会有战役?

一个过气了的伯爵,早已没资格再占用长篇大论,了局甚么的都无所谓了。他在科特的手中,是死也好、活也好,全部天下都不会有人再体贴;说到底,一个新手村的守门BOSS,能获得这么多的戏份已经充足贰心对劲足,真正惹人谛视标还是是舞台之上冠冕堂皇的帝王将相,他们才是配角。

就像是当初攻占布列塔尼一样,以马格努斯的赫赫军姿,狭新胜布列塔尼公爵之威,理应是所向披靡势不成挡;甚么男爵骑士都只能在他的铁蹄之下嗟叹,没有一个能出来违背半句的;但是终究,马格努斯也只敢把那些男爵全数摈除了事,没敢对此中的任何一人举起屠刀。

――是的,我明白,这世上再没有比地盘更贵重的财产,具有地盘,就等因而具有了天下。但是地盘的财产需求人的劳作才气揭示出来,而人……看看前面吧,布雷斯特伯爵仅仅杀了七小我,马格努斯就肉痛的不得了啦!

但是,这事畴昔了就让他畴昔吧。

血缘高于统统。

金子!黄黄的、发光的、贵重的金子!只这一点点儿,便能够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高贵,白叟变成少年,懦夫变成懦夫。

疆场之上刀箭无眼,存亡只能各安天命;但是疆场之下,留得一条命在比甚么都首要,固然西方没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如许的鄙谚,不过人家也说过‘与其昂扬着头颅上断头台,不如低下头来挑选投降’。

固然只是痛了一秒钟。

然后,就是朋分战利品的时候。

用一句风行的话来讲,我还没着力,你就已经倒下了。

并且还默许他们把能带走的财产都带走了。

但是我也没有扯谎不是。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谁都不是上帝,谁能包管本身没有个失利的时候,何需求搞得这么残暴呢?大师都是贵族嘛,往八代以内数一数,说不定还能攀上个亲戚干系,打打杀杀那都是意气之争,平常的时候当然还是以和为贵,说不定还能打出个友情来,逛逛亲戚串串门甚么的,岂不乐哉?

黄金!

或者说的更明白一点,分赃的时候。

何况在中世纪,投降又算不上是热诚。

好吧,这真是一个极大的打击。

这是大义的名分,马格努斯打着科特这块牌子,随便在布雷斯特搞风搞雨,任何人都没法再插手。

不就是为了让本身的职位百世传播,让本身的后代永久高人一等吗!

从某种意义上说,伯爵大人真的是个枭雄,能进能退,能伸能屈,对甚么狗屁‘名誉’更是不屑一顾,如许的仇敌,不死确切是个大威胁。

不美意义扯远了,话回正题,一个铜矿,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位于深山当中’、‘开采极其困难’的小铜矿,对于马格努斯来讲也不无小补。

当然是为了战利品!除了笼统一点的名誉、名声以及声望以外,就是地盘,财产,另有黄金!

只是看到兵士冲到他的面前,乃至都还没来得及举起兵器,这位伯爵就非常干脆的投降了。

黄金在大天然中以游离态存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处所都有它的踪迹,只不过这个数量嘛,1吨土能提取出0.2克就相称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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