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是甚么呢?正面是奥德加带领的七百佣兵和一百禁卫军,他们的数量加起来足足有八百人,是右翼两百马队的四倍……但是,这又有甚么呢?
(他们有防备,那我岂不是白来一趟,乃至有能够会输掉!)
这帮‘武装布衣’,被标枪杀了一阵,近战又敌不过职业兵士,实在是已经到了极限。一小我今后溃败能够用杀头来威慑,一群人今后溃败,逃窜的速率比杀头的速率还要来得更快的时候,又要拿甚么来制止呢?
用血淋淋的人头威胁,农兵的打击速率立即就变得更快,趁便,他们对伯爵的痛恨也就更深。
枭雄的另一项本领,喜怒不形于色,故而固然伯爵的心中急得快冒火,但是他脸上也没有表示出来。
但是这不怪他,真的。
这如果三国,就该有文臣武将围上来问一句:“魏公为何发笑?”
但是在伯爵的眼中,行动迟缓,这已经算的上是错误,是足以杀头的极刑了。
哼、步兵!
幸亏,如许的标枪投掷只不过是昙花一现就停了下来,满打满算也不过带走了几十个农兵的性命,还不至于让他们的士气崩溃,但是对于这些农兵来讲,如此固执,究竟是好是坏却不必然了。
而在前的人,普通都是九死平生,不,说的再明白些,他们都是十死无生的。
现在便是如许的时候了。
人脚踩下去再翻出时会带上一大块泥土,马脚也早已染的班驳不堪,不管人或马都走的气喘吁吁,当布雷斯特伯爵带着他的军队来到马格努斯面前的时候,就是这么一个气象。
而这场近战的成果,是在一开端就必定了的。
“我是布列塔尼的公爵!我现在用公爵的名誉向上帝发誓:只要你们放下兵器,我就会宽恕你们背叛的罪过!只要你们走到我的身边,我就会宽大你们所犯过的统统错误!”
但是并不是现在。
“布列塔尼人!展开眼睛,看看你们面前的仇敌吧!他们的数量比你们多,个个都是披肩带甲,手中的刀剑闪动着凛冽寒光;而你们呢,我瞥见你们有些人身上连一件御寒的衣物都没有!你们就这么焦急的去送命吗?”
是以马格努斯毫不断顿,一口气又接着说道。
可惜,伯爵大人在细心察看以后,不但把提起来的心放回了肚子里,还哈哈大笑了起来。
“砍掉最前面的七小我的头!奉告他们,用心迟延,就是这个了局!”
特别是在现在这类环境,仇敌正在敏捷的武装――固然他们已经结阵,但是毕竟不完整,并且这个不完整还在缓慢的被弥补――每踌躇一秒,仇敌的气力就又会增加一份。
孙子兵法有云:兵之情主速。翻译成口语文就是兵贵神速,固然马格努斯一方已经提早获得了布雷斯特伯爵来攻的动静,也多亏了这个动静,他们在仇敌的雄师压阵时还能井井有条……但是,时候毕竟太短了。
不过伯爵不在乎。
明天是雨天,缠绵暴雨连缀不断,这是已经多次夸大,并且无庸置疑的究竟;雨水侵袭当中,地盘早已经变得泥泞不堪。这并非是字面意义亦或是夸大描述,而仅仅是在陈述一个事情。
是以他采取的是中世纪的标准体例,即征召农兵在前,马队在后压阵。
向前走能够会死,向后退倒是立即死,那些身后的马队手中的长剑还在往下滴着淋淋鲜血,锋利的眼神无时无刻的不在巡查,威慑着每一个想要畏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