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马格努斯也没有感遭到屈辱就是了。
――只是苦了身边的奥德加,不但要紧盯着两人的剑路,还要在王子殿下有个甚么万一的时候捐躯挡剑;奥德加身上套着的锁子甲,就是为了这才筹办的。
很伤害呐。
只要性命和王位都保住,那就另有翻盘的机遇。
到现在,两人根基上已经变成了缠斗,靠着耗损对方的体力,谁先体力不支谁就输。
但是局面倒是对他赛过性的倒霉。
在场中比试的二人是马格努斯以及勒菲弗尔,现在两人都穿戴标准的比武打扮,即皮盔、皮甲、亚麻布细织的手套、护膝以及皮靴,另有束腰的上衣和束腿的马裤。
毫无疑问,这就是在放水。
恐怕路易七世本身也模糊的有所发觉,在位三十年,每日里呕心沥血心力交瘁,而他的精力早就不想年青时那么彭湃;灭亡,正在一步步的向他走近。
勒菲弗尔,就是路易七世为菲利普培养的保护者。
亲卫队长可不但仅是只要保护在国王身边就好,一旦战役到临,亲卫队长就是国王最虔诚的将领,最知心的主子,最有力的右手,时候都要筹办着带兵出征。
独一分歧的是两人所挑选的兵器,勒菲弗尔所持的是传统的长剑,只能用于刺,用于劈砍则显得较弱;而马格努斯所拿的则是新打造出来的手半剑,可劈可砍可刺,当然,因为剑身的强度不敷,劈砍的次数多了,会断掉也说不必然。
比武这件事情,是勒菲弗尔先提出的。
嗯,不要看刚才马格努斯和勒菲弗尔还能打的有声有色、有来有往的,但是在场的每一小我心内里都清楚,勒菲弗尔是放水了。
然后到了第二天,马格努斯就能和勒菲弗尔打的有来有回。
人勒菲弗尔是个多么纯粹的孩子,马格努斯要带他去爽一爽,晓得这个爽一爽是个甚么意义,勒菲弗尔差点没翻脸。因而马格努斯就问了,你们平时都有甚么文娱活动?勒菲弗尔就说,比武。
打小和菲利普王子一块长大,两人间的交谊早就是非常深厚,长年习武,技艺高深,并且熟读兵法,精通战阵批示之道,今后一旦路易过世,菲利普马上便可任命勒菲弗尔为亲卫队长,保护他的人身安然。
马格努斯自问不是甚么练剑的天赋,不成能学了两天就能和人家苦练十几年的骑士比拟,勒菲弗尔如许做,较着是在照顾马格努斯的面子。
第一次比武,勒菲弗尔只用两招就让马格努斯败下阵来。
是以这一回,路易七世让他带领一百马队随军出征,实在是下了血本了――就算路易是法国国王,这一百马队如果丧失殆尽,也充足贰心疼半年的了。
既然马格努斯已经认输,那勒菲弗尔天然就不好再追击,标致的挽了个剑花,收剑入鞘。
而勒菲弗尔,毕竟还是太年青,固然熟读兵法,但是没有经历毕竟是纸上谈兵,做不得真。
“不可了不可了,不打了,我认输。”
就仿佛是勒菲弗尔现在,每一剑都是专朝下三路号召,一点骑士精力都没有。
得,那就比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