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好可骇,想她甄婉怡短短二十五年的光阴,被狗咬过,被猫咬过,连兔子都欺负她,她感觉本身宿世必定是开屠宰场的,不然如何会如许悲摧呢?今后对那些带毛发的植物都是敬而远之,特别是猫,走起路来一点儿声音都没有,还特别喜幸亏夜间行动,那发着幽光的眼睛在甄婉怡看来就是恶魔一样的可骇。
甄修杰话音一落,中间一声轻笑传来,“几天没见,修哥儿的牙口倒是更加利索起来了呀!”
甄婉怡从善如流,“慕大哥。”
“九妹,这是我同窗老友慕子归,你跟修哥儿一样唤慕大哥吧。”
甄明杰忙接过甄婉怡抱在怀里,“好了,九妹不要怕,那猫已经被赶走了,不怕了。”
甄明杰笑得极其暖和,“小时候很像,可越大越不像了,不过如许也好,男孩子就该有男孩子的模样,女孩子也该有闺秀样,如许很好。”
慕子归看着吊在身上挂着两行泪痕的粉脸,哭笑不得,一只猫都能吓成如许,这女孩子的胆量也太小了吧。
甄修杰也跑了过来,挤在慕子归和甄明杰之间,担忧的问道:“mm,你还好吧?”
甄婉怡感受脚上那温热的触觉下去以后,抬眼望着抱着本身的人,泪眼恍惚,“嗯,有猫,好可骇。”
甄婉怡这会也感挨饿得慌,忙跟着小跑了畴昔,捧着老婆婆用牛皮纸包的炸刺鱼,吃得那叫一个香啊。
甄婉怡转头看去,只见说话之人穿戴宝蓝直裰,银灰的外袍,手里握着一把紫檀骨的纸扇,脸上带着打趣的笑意,好一个清雅超脱的翩翩少年郎。站在甄明杰中间可一点也没被抢了光彩,一个如水般暖和,一个如玉般温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