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思又嗅了嗅:“你说得对!”
宁望不美意义说实在也差未几了,他是滑下来的。这段向下的楼梯不但陡,还很窄,他和雷克思两人一起摸索着往下走,不一会儿就看到从出口透出的亮光。这时宁望动了动鼻子:“喂,你有没有闻到一股臭味?”
不过要上去最起码得把汽灯取一只下来,上面的无灯区还不晓得要走多久。雷克思自告奋勇去取灯,汽灯挂得有点高,雷侦察在尸堆上盘跚跋涉,一不谨慎踩到甚么滑了一跤,骂骂咧咧地爬起来,俄然盯住地上甚么东西,神采一片乌青。
这条变异后的玄色长鞭仍然长着锋利的锯齿,只是变得更细更长了,雪兔子回身扬鞭,长鞭“咻”地一声高高飘过他的头顶,在那一秒宁望错觉长鞭变得更长更细了,它吼怒着卷在巨狼的脖子上,立即便像一条长着鳄鱼牙齿的吸血长蛇,死死咬住了巨狼的脖子,“嘶”的一声,血像雨一样从巨狼脖颈处洒落一地,暗红的血沿着长鞭黑得发亮的锯齿缓缓流淌,巨狼收回庞大的哭泣声,轰然倒地。
眼看出口近在面前,火线俄然传来一声吼怒,一个庞然的黑影从另一侧洞口扑出,直扑向一马抢先跑在前头的雷克思,宁望喊了声“谨慎”,飞身往前一扑,将刹不住车的雷侦察扑到一边,雷克思手上的戈壁|之鹰飞出去老远。
可战役还远没有结束,右边的巨狼趁机直袭到了黑衣男人身后,庞大狰狞的狼牙凶恶地咬下来――
雷克思却发不出一点声音,阿谁映在灯罩上,洞口处的身影,在灯光的晖映下,表面一分分清楚起来。
宁望猛摔在地上,觉得是雷克思在力挽狂澜,仓猝转头,面前所见却令他惊奇不已――一道高挑的背影挡在他火线二十米处(意味着那人将体重七十多公斤的他一掷掷出了二十米的惊人间隔),那人穿戴玄色的高领毛衣,玄色的修身长裤,戴着一顶他再熟谙不过,在这个时节人们都不会再戴的玄色毛线套头帽。
“好”字话音未落,汽灯的玻璃灯罩上冷不丁映出一道影子,雷克思觉得本身看错了,擦了擦眼睛,才发觉不是错觉,灯罩上映着他们身后的一个洞口,有一团奇特的影子在洞口闲逛着。
“依我看这得是三个月没沐浴的味道。”
因为先前的血虚症状,宁望现在的目力已经不比之前,面前经常一会儿黑一会儿亮,他谨慎蹲下来,尽力瞅了又瞅,才瞥见脚边仿佛有个……坑?
亢奋又赞叹的不止是宁望,雷克思一起目睹黑衣男酷炫地冲刺、腾空、双腿倒挂在巨狼的脖子上,一系列行动只完成在瞬息之间,见多识广的侦察先生也被震得合不拢嘴。
好不轻易找着个宽广有光的洞窟,但是现在两小我的感受比在黑暗中更糟――这三百来平米的大洞里竟然遍及着尸骨!白骨堆积在山洞四周,那臭味就是这些骸骨收回来的。
其间他们研讨了一下盗突突那把戈壁|之鹰,这把枪外旁观起来是没甚么非常,只是比设想中重了很多,宁望也晓得戈壁|之鹰本来就重,以是也无从对比这重的部分是不是不普通。眼下也没有光,不能进一步检察,雷克思就退出一枚枪弹在手里衡量了一下,很必定地说:“这绝对不是浅显的枪弹,铜制枪弹也没这么重的。”
如果那些人必须用戈壁|之鹰才气杀死,这些怪兽或许也得仰仗那把枪才气搞定,宁望边射击边头也不回地喊:“这里我挡住,你去找戈壁|之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