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入妄[反穿书] >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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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蛊物并非那么简朴的事情,须得剧毒和真元相扶相依。沈雁中毒不轻,还被蚺婆的毒血侵染,才会诱抱病笃母蛊甩脱原主,投身至他体内。只是荡子本就已将死,真气不过是浅浅一息,又怎压抑蛊物的残虐。没有体内之毒,蛊虫便要死去,没有蛊虫,沈雁体内的剧毒发作亦会瞬息要他的性命,但是若没有体内真元压抑,他未曾练过蛊术,蛊虫还是会腐蚀他的心脉,又那里可活。层层相扣,变成了个解不开的死局。

在这乌黑敬爱的蚕儿背后,草木像是碰到了烈焰般,渐渐枯萎卷曲,乃至连地上的泥土、石块,都留下一片焦黑印记,仿佛从上颠末的并非一条乌黑肉虫,而是条真正的火炭。但是蚕儿不管身后产生了甚么,它只是一寸一寸的爬着,朝着那诱人香气爬去。

火线,两人还在盘膝疗伤,谁也未曾发明,在不远处的草丛里,多出了这么个怪物。

压下心底的迷惑,沈雁笑道:“不是雁门,而是玉门,关外天然是指玉门关外的万里戈壁,看来严兄并非漠北之人。”

那是条食指是非的肉虫,看起来像一条大号春蚕,浑身乌黑,头圆肚胖,还披发着莹莹白光,在一片黑漆漆的草堆里,显得非常惹眼。这蚕儿探头微微爬动了两下,就肯定了方位,一曲一折朝着火线中爬去,速率不如何快,却非常的沉着坚固。

但是那母蛊只走了约莫十寸,就再也不肯挪动。真气虽让它心神不宁,却又不能分开最后一片乐土。

但是话是这么问,却连沈雁本身都不如何信赖。他是见过漠北客的,那些人无一不身材高大,四肢细弱,另有满面虬须和乌黑的肤色,风霜和骄阳才是与他们朝夕相伴的火伴,光阴早就在身上烙下印记,不容人辩白不出。

只是如此一日畴昔,那一丝朝气也在逐步消弭。沈雁的精力开端式微,莫说脸上的赤色,就连眼中那点光彩都垂垂隐去。体内的母蛊并不像已经死去的子蛊,会在血脉中残虐穿行,带来撕心裂肺的痛苦,它只是像一块没法消化的顽石,占有在胸腹之间,丁丁点点腐蚀着他的心脉。

但是严漠不像。他有副典范的中原人样貌,风韵飒飒,俊美得空,非论走到那边都能吸引世人目光,曾有很多人把他认作玉面郎君,单凭身姿容色,他能够跟那贪花好色的姚浪类似,但是身份气度,姚浪怕是要输他百倍。只是偶尔,今先人目中闪现的杀机和戾气,才会显出他的实在身份,不是天孙贵胄,也非乱世公子,而是个能仗剑夺人道命的江湖豪侠。

严漠此人,就像一个真正的谜团,内里和表面截然相反,像是不属于这个人间。荡子的猎奇心很重,碰到如许的谜团,当然忍不住要探上一探。

跟着这红痕的行动,沈雁胸前还未长好的伤口又排泄了血迹,那血不是赤红,而模糊发乌,另有一丝难以发觉的腐朽味道,就像沉在潭中的朽木,就像腐在背阴的草根,这股味道在荒漠当中稍一露面,转眼便被山风刮了个洁净,就连行功中的严漠也未曾闻到。

烈阳、飞鹰两堡同处关外,又刚巧卡在大楚通往西域的商道之上,这日进斗金的买卖,天然容不得别人分享。因此颠末几代纷争,两堡之间就成了世仇,伤亡之数怕有上千,加上周遭逐草而居的游牧外族,更是让那边成为一片乱战之地,只要从小发展在漠北,才会有“颠沛流浪”可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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