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现在听到的声音,是小号的。
心中的豪情再也没有体例被按捺住,我双手将项链顶在额头,开端哽咽了起来。
他们人数之多,连我们庞大范围的八个军团(二个帮助)都相形见绌。
我将标枪也丢下,拔出短剑跟着大吼了一声,“走!”
“嗯,以牙还牙。这些人都是赫尔维提人里提古林尼(tigurini)部落的人,我的岳父凯瑟斯(l.netgius)在行军中被他们偷袭,死在了这类见不得人的手腕之下。”
兵士们都在搜刮尸身的战利品,我却有一种激烈的抵抗感,这场战役,并不但荣,为甚么要去搏斗这些已经放弃了的仇敌呢?包含他们的家人,说来好笑,我竟然对这些蛮横民气生了一股怜悯。
“那你今后还是会如许大搏斗了吗?”
等表情有些平复后,我将尸身拖了出来,连同玻璃球项链一起埋了以后,这是我独一能为他的做的事情了,让他不被食腐肉的东西搞得骸骨不全。
“战役”持续了半天,河水也被染成了鲜红色。统统逃窜失利的和没有奴役代价的赫尔维提人全数被搏斗,留下的都是小孩,年青女人和男人,都被用绳索绑在了一起,等火线的辎重到了,就会被塞进铁笼里,待和仆从估客买卖后,能卖到一笔不菲的代价。
就在筹办大干一场的时候,军队火线的传令官策马赶了过来,“别摆阵型了,按次序直接冲锋吧!”
“那你已经复完仇了吗?”
或许这些事情对于老兵已经习觉得常了吧,如果把面前的尸身都当作人来看的话,我只感到恶心想吐。
“长官,我们现在该干甚么?”我在军团最火线现了阿尔布斯,他实在是太好找了,因为比平常人高了一个头,眼睛也比平常人少了一个。
军团已经和他们对峙了起来,对方的懦夫们将一家长幼护在身后,背着大包小包,害怕地看着我们。
“塞克斯都,很多决定都是出于政治和交际考虑的,此次只是给他们的傲慢一个经验,其他高卢部落也会相对害怕罗马,害怕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