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趁此良机,一夹马腹,胯下骏马快速奔向城门,路过被掷枪杀死的三人面前,陈旭哈腰,握住枪柄,用力一抖,三具尸身落地,而后丢下大刀,拿着长枪持续疾走。
为了击垮张家家奴的意志,陈旭一夹马腹,霸道的正面冲锋而上。
看着血肉恍惚的壮汉,他们心中惊骇,发展十几步,不敢再上前。
一招横少千军,又有五人被击飞,陈旭抢来一柄大刀,然后用尽尽力,奋力掷出长枪,只见长枪化为一条黑龙,直接贯穿三人。
守城士卒见不消禁止陈旭,心中暗喜,嘴上却大声喊道:“快搬拒马,休要走了贼人。”
本来见自家仆人惨死,另有些茫然的张家家奴,刹时来了精力,有些死忠之人大声喊道:“郡国兵已到,我等搏命拖住贼人,莫要让他逃掉。”
“杀!”
为了立威,陈旭右臂奋力一震,尸身就被扔到人群当中。
陈旭人仗马势,觉得必杀的一击,竟然被壮汉挡住,他却没看到壮汉崩裂的虎口,与颤抖的双臂。
财帛自古动听心,张家家奴见陈旭不肯乱杀无辜,心中又迷恋50万赏钱,存着幸运心机,鼓噪一声,号令着杀向陈旭。
陈旭立马横枪,不由赞了一句。
目睹张家家奴不堪一击,张母心中大惊,闻得陈旭要来杀他,骇然失容,立即躲在保护她的十几人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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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已经部下包涵,八位骑士又如何会不知好歹?当下不再进犯陈旭,就去给吴歉收尸。
陈旭不肯与郡国兵比武,既然杀了张母,不再逗留,当即纵马奔向城门,就欲逃窜。
吴丰的长枪有三米多,陈旭拿在手中感受略轻,目睹正面冲锋的两骑,挺着骑枪,一左一右向他刺来。
“噗!”
冷兵器期间,士气非常首要,是以战役当中,几千人追杀几万人之事并很多见。
“猎虎之时,如果能有这么一张强弓,只我一人又何惧猛虎?”
其他和张家有仇的士族后辈,亦是纷繁效仿,一时候,郡国兵进步的门路既然被堵死。
如果对待结了战阵的军队,结阵士卒不畏存亡,陈旭毫不敢如此。
不然张家一百来个家奴,虽说是乌合之众,如果他们大家悍不畏死,就连陈旭亦不敢撄其锋芒。
陈家村虽说没有强弓,但是村中便宜的劣质弓箭确是很多,不管是之前的陈旭,还是穿越来的陈旭,在勤练技艺之时,弓箭之术都未曾落下。
陈旭一抖长枪,一个散开较慢之人就被刺穿,然后扬起右臂,将此人挑在半空当中,鲜血,顺着长枪流到陈旭身上,将他染成一个血人。
这张弓是一石强弓,双臂如果没有一百斤力量,休想利用。
陈旭纵马,转眼就到了城门口,世人都觉得陈旭要逃窜时,却见他勒马回身,拿起挂在马后的大弓,向身后连射六箭。
有些家奴深受张家恩德,见郡兵过来,都奋不顾身的禁止陈旭。
城内街道狭小,八骑当中,只要两骑正面冲锋,其他六骑从两翼包抄。
对于马队而言,速率就是生命,一旦堕入人海当中,没有了矫捷性、打击力,强大的马队就会落空上风,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
抛弃左手夺来的骑枪,陈旭躲过别的一个骑士的守势,然后右手的长枪猛力拍出,就将别的一人拍翻上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