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日,夏侯惇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人选,把他带到凌超的身边。凌超定睛一看,只见他身高八尺,虎背熊腰,满脸的髯毛渣子,眼神阴沉,神采刻毒,额头上另有一条刀疤。
半个月后,部属风尘仆仆地赶了返来,禀报称虞佳女人已不知去处,听本地人说,她已经嫁到很远的处所去了。一听到她找到了归宿,他悬着的心总算定了下来。既然给不了成果,那就不要让人有所等候。
凌超感觉,王政要成为刺客,还差三个前提:其一,没有锋利的兵器;其二,没有一招致命的技艺;其三,胆量尚未接管磨练。凌超承诺王政,不管他刺杀胜利不胜利,每月都会赐与他那年老的母亲十石粮食,二十两银子。同时,他担忧王政绝后,便给他物色了一名女子。只要他的孩子一出世,统统开消由官府承担。如果生的是男孩,便向天子给他许官封侯。
他二话不说,便冲了畴昔。那条疯狗一看到他如此英勇的架式,吓得拔腿而逃。王政寸步不离地跟踪着,胡同也垂垂宽广了起来。追着追着,俄然前面冒出一排的弓箭手,正拉着弓弦对准他。他在想,既然主公要求我杀死那条狗,就算前面有再大的伤害,也必须义无反顾地冲畴昔。
“因为部属从不孽杀无辜,以是……”
凌超决定,必然要肃除这个朝廷败类。不过为了以最小的捐躯,来调换最大的胜利,凌超决定派刺客来刺杀他。只要董卓一死,他的余党必然会树倒猢狲散,皆乖乖投降了!
他走进屋里,回想了一下昔日一起弹奏《笑傲江湖》的景象,从墙壁上取下笛子,单独吹奏了起来。亭台轩榭,假山层叠,鸳鸯戏水,笛声悠悠,鲤鱼游弋,水波泛动。梧桐树的白,野菊花的黄与杜鹃花的红交叉在一起,仿佛在斗着艳。风景虽美,可他底子偶然赏识。董卓一日不除,汉室一日不匡扶,家人一日不团聚,凌超就算有黄金千千万,美女成群,也欢畅不起来。是以,他只能借助琴声来抒发内心的伤感与难过。
三个月后,为了查验王政是否是一名合格的刺客,便决订婚自测试一下。起首,他让王政在万名流卒眼进步行念一段笔墨,发明他没有半点严峻感;接着,他带着王政来到一条胡同,让他手持短刃去宰杀前面的那条疯狗。
因而,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前面的那条狗,并再次加大法度跑了畴昔。箭矢“唰唰唰”地射了过来。他当即用短刃把那些它们给撩开,成果此中的一支还是插中了他的大腿。他忍着疼痛,快靠近疯狗时,毕生一跃,腾空而起,短刃扎进了疯狗的头颅里。那条疯狗“嗷”地叫了一声,便倒在了地上。王政割下狗头,来到凌超的身边,跪了下来,说道:“禀报主公,已经完成任务。”
此次测试的要求非常简朴,那就是让他颠末一条看似喧闹的林荫小道便可,不过途中所见的任何东西,包含人,都得斩杀,必须在一炷香烧完之前完成。
凌超等人站了起来,纷繁拍着掌,赞道:“好!好!好!不错,公然是位合格的刺客!”
凌超听后,与前面的诸将等皆哈哈大笑了起来。
凌超大喜,当即令人找名医给他治伤。固然他已经顺利地完成了任务,但是凌超发明当他看到弓箭手的那一顷刻,还是游移了一下。凌超感觉,董卓不但会穿戴厚重的甲胄,身边另有吕布如许的虎将,略微一游移,打算就会败露。是以,要成为刺客,必须果断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