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去“大”,称司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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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
三公
东汉一朝,因为讲究经术,太子宫臣中以太傅为首。太傅借此向太子灌输本身的政管理念。太子即位后,常常以太傅录尚书事,成为究竟上的丞相。汗青上,赵熹、邓彪、张禹、冯石、冯鲂、桓焉、赵浚均以太傅录尚书事。太傅死,即除此官(不再任命),以示崇重。汉灵帝时,以陈蕃为太傅录尚书事,厥后陈蕃被正法,以胡广继任,这是独一的例外。
九卿
参考:《后汉书·百官一》太尉条原注:“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即奏其殿最而行奖惩。”
以大将军均开府,府属有长史、司马各一人,处置中郎二人,掾属二十九人,令史御属三十一人。将军以本号领军的,各有部曲、校尉。
按东汉轨制,三公掌谋议国之大政。太尉的首要参政路子就是与司徒、司空共同会商天子交议的国政,定议后会衔上奏。东汉一朝,仅见牟融、徐防以太尉录尚书事,与太傅参决政事。这申明太尉除非被任命为录尚书事,并没有决定政务的权柄。
郡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