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贞心道:“看来这年青人便是程三之子了,却又为何告状的不是程三,而是王甲?听这程三所说,王甲清楚与他有仇,他两个是方才打过一架的啊。怪哉怪哉。”定下心神,不疾不徐、和颜悦色地问道:“我且来问你,这年青人便是你的儿子么?”
在边儿上悄悄听案的阿谁功曹书佐听到此处,蹙眉想道:“这下难办了。虽明知此两人中必有一人言语不实,可一来,在掠取缣布时没有人证,二则在他们携缣出门时也没人看到,三者这缣布又不比牲口、家具,上边没有甚么暗号,……,该如何才气判定谁真谁假呢?”
程三嗫嗫嚅嚅,说道:“打是打了一下,……。”
程三不敢辩论,只是一个劲儿地叩首不止,口中只说:“荀君,荀君,小人的儿子不算打我,不算打我!”
判例即表示将某一讯断作为审理同类案件的前例。
在一个乡吏的带领下,功曹书佐和时髦两人於费亭田边找着了荀贞。
田边有很多人,大多跪坐在地。荀贞很随便地坐在他们的面前,身后有两三人按刀侍立。
时髦忸捏地答道:“《春秋决狱》一书,我并没有看过原文,只是早几年前在听先生讲课时,听先生提起过。”
程三答道:“是。”
“如何判的?”
旁听的功曹佐史对时髦说道:“不料此案竟有此盘曲。……,时君,闻听你是乡父老宣公门下的高才弟子,学的是阳翟郭氏家法,必定精通法律,以你看来,此案该如何鉴定?”
本节中的“二人争缣”案便是出自《法比都目》。
王甲指着二十出头的那人,说道:“小人要告他不孝殴父!”
“‘殴父’所以是重罪,是因大逆不孝,六合不容。可这程三之子之以是打了他的父亲,却并非是因为不孝,恰好相反,反而是出於孝心,是为了救他的父亲。此案、此案,……。”
两汉有很多判例书,影响较大的约莫有两本,一本即《春秋决狱》,另一本是东汉的《法比都目》。《法比都目》共有九百六篇,是当时法定的判例堆积。
“你是说王甲拿刀刺你,你儿子本想打他,却不谨慎打住了你?”
“没人看到。”
荀贞不急着理他,而是先往刚才告状那两人远去的身影上看了两眼,这才回转目光,微浅笑道:“你先别急,我有点小事要我侍从去办,等我叮咛完了他们再听你的状子。”
“你可知‘殴父’乃为重罪,按律当要弃市?”
四十多岁的那人答道:“当时路上没有行人,只要我和他。没有人证。”
叫“程三”的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惶恐之极,说道:“小人头上这包、小人头上这包,……。”
告状的两人惊诧昂首,旁听的乡民们无不目瞪口呆。时髦与阿谁功曹书佐对视了一眼,两人不约而同地想道:“在没有体例的环境下,如许断案倒也不失为一个良策。只是可惜,不能惩办奸人。”
程三之子惊骇骇怕,瘫软在地,喃喃说道:“小、小人,小、小人。”程三好歹比他年长,胆色壮些,还能不开口地叫道:“小人子冤枉、小人子冤枉。”
程三之子从跪下来开端,一向没有说话,面色惨白,簌簌颤栗,能够是因为被“殴父”这个罪名吓着了。闻声荀贞扣问,他结结巴巴地答复说道:“小、小人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