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三界血皇 > 第二十三章 末世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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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枪!”

滋!

未等脸上的血流下来,伤口已经主动愈合。

持续的三枪。

正在轻松舒畅的叶风,但是突变徒生,叶风只觉一阵心悸。

秃鹰只觉一阵的眩晕。

两天前,官方终究接了上部分电力,聚居地终究能与外界通信。叶风等人花了数个戒指,打了几通电话,此中叶风得知,本身的故乡,底子没有虫族入侵,一下子放心多了。

刷!

“咦?”叶风用手掂了掂秃鹰尸身,没有想到这家伙这么重,一只手差点拿不起来。

“现在天下上的小植物,已经长得比本来大了数十百倍,不晓得本来的庞然大物会不会缩小,或者长得更大呢?”叶风自言自语,据这几天的体味,像季世前的小麻雀长到了展翅就有四米的事情,叶风并不吃惊,他但是瞥见过,长达三米多的大老鼠呢。

再转头时叶风眼神凌厉地盯着身后看,只是白晰的脸上已经有了一道深深的血痕。

“呼,竟然是一头秃鹰!”

并且这妞还很没有练武的天赋。

一天前,他竟然发明本身除了吸血,还能吃别的食品,看来不吸人血,还是有福利的,总算放下心中一场大石。如果被迫一辈子吸血为生,尝不到食品滋味那也太惨了。

“一阶美满,气力和你差不了多少,不过这身钢化后的羽毛,防备太惊人了。”叶风抹去额头上的汗水道。

扑扑扑!

感喟一声,这不是应当感慨的时候。血祖印记再次被本身轰散,现在不得不顾忌血祖那名吸到仙古族人血的荣幸儿,那但是三阶妙手。再者,这个临时聚居地四周另有三阶的怪兽,和四阶的怪兽,这绝对不是甚么好动静。

叶风抱着秦红丸在泥地上,滚了数滚,才停下来。本来秦红丸站立的处所,已经被一庞然大物砸出了一口土坑来。

眼看就要来不及,叶风目眦俱裂地对愣在一旁的秦红丸吼道。

回旋一圈后,秃鹰再次爬升而来。

崩崩崩!

……

“谨慎后背!”叶风大喝。

前天教这妞练剑,把叶风头顶的头发削去了几根。生生地停止了这个动机,因为如果让她练下去,说不准那天,就不是削本身几根头发,而是把头给削下来。

当即昂首望去,大声喝道。

“目前起码得晋入三阶,才气感安然!”叶风攥了攥拳头。

一个较着的究竟摆在面前,他现在乃至能预感到,若本身再不吸人血,便再也没法进阶了!

这几天,叶风都快放弃本身修行了。

谁猜想,方才让她本身打猎,结果很明显,一枪把一头翅宽四米的变异麻雀打了下来。

为了晋升气力,他每天翻阅血祖保存在识海中的《血祖大典》和《仙古秘密》,急得本身焦头烂额,一样找不到晋升气力的体例。

因为她笨手笨脚,差点一刀把本身胸前的岑岭,削成平顶山,叶风仓猝伸手接住那一刀,厥后,便没有厥后了,不敢教她练习任何冷兵器。

不由想到了血祖临走时,那句未说完的话。

不轻易啊,本身已经二阶初期了,连一头一阶秃鹰都杀得这么吃力,如果被它从背后偷袭,恐怕二阶也得吃大苦头。

而她也是兴高采烈上前,正要清算这头方才被她击毙变异后的麻雀。

“吐,明白了!”看着与本身硬撼一拳,只是后退三步的秃鹰。叶风吐掉嘴里的野草,恍然道:“本来小鸟们产生了质变,从小鸟变成大鸟,但还是肉身;而大鸟却产生了质变,形状窜改不大,肉身却变成金刚铁石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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