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捷选定了一处原始丛林,塞勒斯清算行装,第二日中午便到了处所。
管他呢,归正食品跑不了。既然说了要去旅游,干脆就真的去好了。
看着他的背影,塞勒斯将受伤的手指含住,可贵堕入深思。
这里的血族一样遵守隐世原则,他们居住的处所阔别人类的,想在人类社会当中找到血族,纯属天方夜谭,只要去深山老林人迹罕见的处所才有能够找到血族的踪迹。而合适血族选址标准的处所,一个个都大的离谱,没几个月也找不完。
拿着一叠陈述的经理在他的威压下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唯唯诺诺的听着,连额上的汗水顺着脸庞滴在地上也不敢擦拭一下。
现在看扁老子,看老子把你揍扁!
随便找了个不消身份证的旅店住下,塞勒斯已经在网上报名了一个旅游团,明天上午解缆。带团的领导是本地的一个猎户,家里就他一小我,即便失落几天也不会被人发明。因为旅游的线路不是已经被开辟好的地区,并且比之更靠近中间,团里的旅客也多是些驴友。对于这一点塞勒斯很对劲。因而一个下午的时候买了些丛林里会用的东西,就等着第二日的到来。
程维桢比来有些心不在焉。
一想到本身竟然被这群人类当作了食品对待,塞勒斯就更加不爽了。他甜睡的时候要比复苏的时候长,是以固然春秋大,性子里却仍有些小孩脾气。此次进入丛林之以是插手旅团,美满是为了在丛林的口粮储备考虑。如果以如许的目标来看,越听话越好节制的人才是上上之选,可现在食品竟然要把他当作猎物对待,塞勒斯的脾气顿时就上来了。
他是五代血族,是奥秘的长命者,是高贵的血族亲王,乃至和三代以上血族一样,不惊骇阳光。但面对一个非常优良的血奴,一个还没来得及生长起来的强者,竟然没能下得去手。
塞勒斯将这个极其人类的设法扔出大脑,决定先给程维桢打个标记,等对方更强大甘旨了再返来处理掉这顿美食。
萨巴说过,血奴最好找又最难找,如果不讲究,随便一小我类都能作为血奴,而如果想要获得一个优良的,更够加强血族力量的血奴,成百上万的人类中都有能够找不出一个。是以碰到合适的人类,不能动手都要缔造动手的前提。
y市的云深丛林是一大片原始丛林,固然靠近边疆线,但因为原始风采保存的很好,每年都会驱逐数以万计的旅客,本地人做导游的也很多,凡是是一两小我带一个团,这类团凡是只是在丛林边沿一些安然的地区玩耍,只要交必然的钱就能插手,恰是塞勒斯要插手的。
下认识摸了摸唇角,那边领导已经带着三人进了队,一行人再次进步,顺利进入了丛林当中。因为同业的都是热忱的驴友,那几个男女很快就熟络的凑在一起议论了起来,就连塞勒斯都被拉了出来。因他长得好,即便不说话也没人感觉讨厌。领导一起上早已和他们打成一片,最掉队入步队的这三个略显奥秘的男人天然也没能逃过这股热忱。
“不是另有四小我没来吗?”塞勒斯数了数人数,迷惑问道。
果断了中间思惟,塞勒斯挂起笑容,就像甚么都没有发明一样,跟着步队不竭深切丛林。
感觉本身的确聪明绝顶的血族对劲的点了点头,随即咬破指尖,挤出鲜血,在程维桢额头画下邪术阵,口中念着咒语,等最后一笔划下,法阵亮起了猩红色的光芒,半晌后血迹藏匿,男人的额头光亮如初。塞勒斯闭上眼睛,在心底呼喊,程维桢的位置敏捷呈现在脑海中,两小我之间也模糊约约有了某种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