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荒岭,顾名思义那就是荒凉火食的处所,占有着大楚国西南半壁将近三分之一的处所,传闻足足有上百座大山,近千个山岳,因为阵势险要,山路难走,另有很多猛兽毒蛇,除了采药的和猎人,这四周几近没甚么人敢上山来,就是山脚四周,也火食未几,如许的处所现在想来到反而是藏身的最好处所了。

只有身上褴褛的衣裳带着硝烟的陈迹,暗褐色的血迹,偶尔行动时候的迟缓才气让人晓得这身材是如何样的衰弱。乱糟糟的头脸更是如何看如何狼狈,即便如此,马芳仍然感受很好,能从几近全军淹没的惨败中逃出命来,已经是邀天之幸,他还能期望全须全尾,毫无毁伤不成?

这可真不是个安生处所啊,传闻这里另有鬼怪?还曾吓死过猎户?还曾呈现过狼群?乃至有人说这里是狐狸精的地盘?不管是不是吧,这里都不是能多逗留的处所,山林太密,阴暗角落太多,蛇也多,太伤害。他仿佛都该再走一段,往南去仿佛就是綦江上游山涧的地点,青岩山了,那处统统河,想来能更轻易找到吃的,岩石多还轻易找到临时安生的山洞,绝壁峭壁的处所野兽也相对少些,更安然。

从一起逃窜到现在,总算是有那么些时候好好深思一下今后,心中有了定计,马芳也算是本身给本身定了定神,有了方向。

想到这个他就忍不住要咬牙切齿,军中最恨的就是叛徒,恰好他们军中就是呈现了叛徒,还不是一个,好好地守城之战,即便终究守不住,好歹也算是晓得如何败的,可谁晓得,才一开端,竟然就被人从城里翻开了大门,引入了叛军,这才有了如许如此惨败。

不好!马芳立马晓得必然是有甚么东西在靠近,就他现在如许,不管是人还是猛兽,赶上了都不是甚么功德儿,忙连头都不回,直直的加快了脚步往前赶去,想要离开这满目巨树的环境。

这一起走来,马芳早就浑身脱力,若不是他狠下心,连生肉都往肚子里吞,这会儿怕是早就没有了力量,而如此存亡攸关,更是压榨出了吃奶的劲,连跑带跳的往前跑,直直的跑到了两座山交界的处所这才喘着粗气转头。

瞧动手边一起逃命都紧抓不放的弓二十来只箭,另有腰上从城里出来时顺手捡的一把大刀,怀里另有常备的火折子,刚才杀蛇用的小匕首,趁乱搜刮的十来两银钱,这就是他全数的家伙事儿了,靠着这些,马芳内心也算是有了点底气,当了将近五年的兵丁,从最后的长矛兵到厥后的刀盾兵,再到弓手,虽说因为没有背景,没有银钱办理,明显技艺军功都不差,却只能在什长的位置上停顿盘桓,没甚么升迁的机遇,可也因为如此,倒是让他几次变更兵种,学了很多的本领,现在也多了很多保存的底气。

已经是下午了,他该开端寻觅合适的岩洞居住了。

他仓猝中只一心往着山里跑,想着分开人群麋集的处所,越是人少越是安然,这一时半会儿也不晓得到底是跑到了那里,遵循方向来讲,该是在百荒岭吧,本身从临江城出来,仿佛就是往西跑的,三天四夜的时候,几近没有停歇,时候上,间隔路程上看,应当是不错了。

抬眼看看天气,已经是正中午分,算计了一下方位,又细想了一下昔日里晓得的这百荒岭的地形,大抵策画出本身现在的位置,仿佛是在核心进入深山的第二重山脉处。药农们称之为野山岭的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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