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小说创作毫不能有太多的功利心,重如果本身能和读者一起享用仆人公的人生起伏,悲欢聚散,为仆人公之乐而乐,为仆人公之悲而悲,写(读)完一部小说后就尤如经历过又一次人生普通(我想福罗拜为《包法利夫人》之死而哭大略如此),至于稿费版税只不过不测收成罢了。
但我感觉我是“痛并欢愉着”!看到有读者喜好我的文,和我在读者群里切磋,在我的小说里出演龙套后欢畅的模样,我感觉我统统的支出都是值得的!
借用“快女”的那首歌,“想写就写,写得欢愉,就算没有报酬我鼓掌, 起码我还能够英勇的自我赏识 ,想写就写要写得标致,就算这舞台多空旷 ,总有一天能看到飞舞的高朋票。”。
不过友们脖子的磨难也就来了,因为有了名誉,有了钱,也就有了更多的交际活动和应酬,任你友脖子伸得再长,等得再辛苦,为了米米,统统皆可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