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脚,踩上了刹车,车子缓缓地停靠在了路边。夜色中,车厢中的灯光,令得他能够等闲地看清着她脸上每一丝的神采。
楚欢有些急了,“口……口袋……口袋……”
蓦地,那双黑亮的杏眸倏然地展开,她的眼,似在看着他,而她的双唇,悄悄地伸开,舌尖竟在轻舔着他压在她唇上的指尖。
“你……弹钢琴好不好……”她咕哝着,晃了晃他的手,“我都唱了好多首歌给你听了,你……你……你也要弹首钢琴曲给我……呃……听……”她吃力地说着,“我……我喜好听《水妖》……”
他笑了,她这会儿的坦白,竟令得他不测埠镇静。把本身的手更往前递了一些,他的态度在默许着她之前的要求。
唱完了,她嘿嘿地笑着,问着开着车的他,“你会唱歌吗……咯……”她又忍不住地打了个酒嗝。
分开了小饭店,萧墨夜开着车,问着楚欢住的处所。当然,他能够一走了之,由着她本身摸索着回家。对于女人,他没甚么送人回家的风俗。但是一看到她东摇西晃,差点脑袋去撞大树的模样,他竟不想就如许把她一小我扔下。
“拿一百块去找钱就是。”他摸了摸她的脑袋,竟感觉这会儿的她,煞是敬爱。
楚欢把零钱渐渐地塞进皮夹里,她塞得很慢,而萧墨夜也站在一边,任由她华侈着时候。
够资格去让他为她学琴吗?够资格让他为她而弹吗?又或者该说,她够资格让他把她醉酒的话当一回事儿吗?
她翻,没翻出零钱,脑袋又歪着瞅着他,“没有……4块钱。”
“在这儿。”萧墨夜按着楚欢的手,把她的手拉进了本身的裤袋里。
楚欢摸索进了裤袋,摸到了皮夹,脸上这才又暴露了傻兮兮的笑容。从萧墨夜的裤袋中拿出了皮夹,她醉醺醺的翻看,内里那是一沓百元的大钞。
她眼睛眨了眨,似是听进了他的话,过了一会儿,她的眼不知如何的,就盯上了他的手指,那苗条、骨节清楚的手指,看起来真的很标致……很标致……“那……会操琴吗?”她歪着脑袋问道。
说完了,又像是满足了,她闭上眼睛,就这么靠在坐椅上,似是沉沉地睡着。
一旁看着这一幕的老板娘,不知如何的,有点脸红了,感觉面前这一对,充满着让人遐想的含混。特别这男的,那么地耐着性子对着女的,如果她还年青二十岁,估计也发花痴了。
“会,但是不爱唱。”他的唇,仍然是风俗性的浅笑。
她的脸上,蓦地呈现了一股绝望的神采,“好可惜啊……如果……咯,如果你会操琴就好了,你的手……操琴的话,应当很合适呢……我小时候,好恋慕那些学操琴的同窗……”她叨叨着,废话一大通,大多数话,媒介不搭后语。
她半睁着眸子,酒的醉意,让她有点想睡觉,但是却又舍不得面前这双这么标致的手。就像是俄然获得了一件好玩的玩具普通,她捧着他的手,摸着他每根的手指,捏捏他的手指枢纽,再戳戳他的指腹。
在B市,恐怕还没有女人能够担得起他萧墨夜的一个“宠”!
她像是听懂了他的话,还真翻出了一百元,递给了老板娘,老板娘忙找了零钱。
仿佛,好久没人敢这么随便地碰触着他了。但是奇特的是,他并不恶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