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此次来当然不是为了买东西,而是把之前买的设备全数卖出去,然后集合买两件,――手套和靴子。
“有事么?”
“你对这个天下体味的太少了,我的朋友,”乌兹一边刻印着徽记一边说,“红龙幼龙在【维拉米尔峡谷】很常见,只要你有猎魔者的技艺,运气好的话,一天剥下三十块龙鳞并不困难,而一块龙鳞能卖到差未几三个金币。但前提是不要轰动成年红龙,不然连逃脱的但愿都没有。”
“这位老爷,我也是遵循端方来的,”秃顶的中年人笑嘻嘻的说道。
佩恩来到商贸区的锻造区,这里出售的全数都是兵器设备,但大多数都是一些上不了台面的货品,真正的好东西都在矮人商店或是邪术商店中。
佩恩当即坐起了身子,脑袋里缓慢的转了起来。
“十几,二十几个金币,上百金币的也有,但更贵的我这就没有了。”乌兹捻着胡子胡子说,“不过我想,在你筹办成为猎魔者之前,这把剑已经充足了,尝尝吧。”
“这要看你有多少金币了,以及你想要甚么样的结果。”乌兹一边将剑身牢固,一边说道。
佩恩肺都快气炸了,两金四十银就如许打了水漂,这让他如何能不怒。
招式不需求太庞大,只要共同上速率,统统都不是题目。
乌兹几近没有去看,一伸手抓住了剑柄,“很快就好。”
想到这里,佩恩俄然有种扒开云雾见月明的感受,“舍不得老婆套不着狼啊……。”
“嘿,乌兹,”佩恩打着号召,“我又来了。”
“先听听代价,我现在手头并不余裕。”
遵循乌兹的估价,匕首大抵在十二金到十五金之间。目前来讲,他还用不着这么昂扬的兵器,也能够说是没法阐扬出匕首的真正感化,与其让它在本技艺里蒙尘,还不如换一把更合适本身的秘银重剑。
第二天,佩恩终究下定了决计,他决定离开佣兵生涯。
一会儿后,佩恩光着脚从这家店铺中走了出来,引来了很多的谛视。
“我想把它给卖了,”佩恩将匕首拿出来放到对方的面前。
“它在你的手里也是华侈,莫非不是么?”乌兹摊摊手。
“端方?呵呵……,”佩恩嘲笑一声,“看来你还不晓得我是谁?”
但宰了对方也没用不是?
不对劲才怪,佩恩心想,如果当时用的是这把剑,阿谁恶魔骑士敢用手去接那一剑,连同手指和脑袋都得给我一起搬场。
因而他将主张打在了亮银匕首上。
“见我?”佩恩眉头皱了一下,“奉告他我没时候。”
……
嗡……,重剑在空中收回争鸣的声音,这让佩恩吓了一跳,幸亏他精确的抓住了剑柄,而不是剑刃。
“对了,我想买靴子和护手以及护腕,你有甚么好的建议,”佩恩看到对方伸手如此的活络,不由惊出了一身虚汗,赶紧转移了话题。
为了制止形成太大的丧失,他把头盔和胸甲这两个最值钱的留下了,趁便把手套和护腕也以八折的代价给卖了,幸亏这个丧失他还能接管。
“我说,你这么做是不是有点过分了,”佩恩黑着一张脸,“这些设备我才买了不到两天,你就直接给我打了个八折是么?”
“靴子最好是那种让浅显人穿上也能有逐风豹的速率,而护手则有狂暴熊的力量,护腕也是,至于我的金币,差未几二十枚的模样。”佩恩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