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人身上都披着鲜红的披风,头上戴着宽边的雪笠,两人几近长得一样型状,一样高矮。
李寻欢道:“你可瞧见他腰带上插着的那柄剑么?”
他的话一贯说得很简朴,很有力,在这一望无边的冰天雪地中,他这发起实在是任何人都没法回绝的。
第三人也大笑道:“谁知他们的刀还未砍下,大哥的剑已刺穿了他们的喉咙。”
李寻欢皱眉,又笑道:“这狂徒,竟然能活到现在,倒也不轻易。”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看他也不是走不快,只不过是不肯华侈体力罢了,你瞥见过一匹狼在雪地上走路么?假定前面没有它的猎物,前面又没有追兵,它必然不肯走快的,因为它感觉光将力量用在走路上,未免太可惜了。”
李寻欢道:“你是聋子?”
另一人笑道:“俺如何不记得,那天太行四虎竟敢来动大哥保的那批红货,四小我耀武扬威,还说甚么:‘只要你诸葛雷在地上爬一圈,我们兄弟立即放你过山,不然我们不但要留下你的红货,还要留下你的脑袋。’”
他酒喝得并不快,但却能够不断地喝几天几夜。他不断地喝酒,不断地咳嗽,天垂垂地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