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枪当然比不上魔枪。
冥气是西方人的说法,实际上就是鬼气。
陆卓瞻仰苍穹。
马三再一次举起长枪,集结队形。
李三娘有言在先,死了的蛮夷,才是好蛮夷啊。
“如何能够!”
夜空一声雷响,春雨洒落。
朗基努斯满眼不信,吼怒道:“我这柄长枪,是西方第一枪,连阿谁男人都被一枪钉上十字架,你手里拿着的长枪,只不过是冥气所化,如何挡得住我这柄朗基努斯之枪!”
甲士,就该如此,这才是纯粹的甲士。
“万胜!”
菊花古剑和酒的大唐!
这一战,他已经不再筹办脱手。
那国非局同道又说道:“请将军保全大局啊!”
长枪相撞。
“战役?”
霹雷!
一番话语,杀气冲天,直接从夜空中传达至山顶世人耳边。
“哼!”
朗基努斯狠狠抹了一把嘴角的鲜血,情急之下连鹰语都说出来了,大喊道:“我们无冤无仇,中间不必赶尽扑灭,我们应当战役相处!”
五百铁骑堆积在马三身后,军容如山。
西方人,又如何搞的动东方的文明?
可当马三吼出大唐二字之时,手中鬼枪猛地绽放出万丈明光,灿烂如纯金闪烁,鬼气荡然无存。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如果手持朗基努斯之枪的人,真是二千年前,阿谁一枪捅穿了阿谁男人的猛男朗基努斯,马三一定能赢。
朗基努斯手里的枪,倒是一柄魔枪,因为这柄枪曾把阿谁男人钉在十字架上这柄魔枪被付与了极其特别的意义,很多年来,在西方代代相传,不竭被西方妙手用神通加持,能力一年比一年强。
“万胜!”
“大唐!”
这类冲阵以后,就集结队形重新冲锋的作战体例,专属于重马队。如果轻马队,冲杀一波以后,大多会丢掉长枪,拔出刀剑,骑马砍杀。
马三提着长枪,飞至高空,而站在云中最前端的朗基努斯,则发展数十步,几乎从云上摔下。
马小闲第一个反应过来,马家长辈曾说过的一些历朝历代的马氏名流,惊问道:“将军阿谁跟从平阳昭公主交战天下,阵斩万人敌薛仁杲,平生无败绩的马三宝马将军?”
对马三而言,军主的话,的确比大唐天子的圣旨另有效。
唯有最昌隆的乱世王朝,才养得出五百铁骑和马三如许的精兵悍将。
马三摇点头,把头盔面具按下,挡住面庞,不筹办再跟这个万神殿妙手啰嗦,要再来一次冲锋,把他眼中这群西洋蛮夷,杀得干清干净。
马三在空中转头望向山顶,视野透过甚盔裂缝,如同两颗寒星,他冷冷说道:“我是武将,政治这个东西,本将军不会管,也顾不上。武将的本分,就是冲锋陷阵,斩将杀敌,屠城灭国!”
马三傲然道:“我乃大唐左骁卫大将军,天子亲军统帅,官位与宰相平级,爵封国公!戋戋一个九品芝麻官,也敢对本将军指手画脚!”
“停下!停下!stop!”
马三晒然一笑,道:“我读兵法的时候,军主教过我,只要死了的蛮夷,才是好蛮夷。既然来了,那就留下来吧 ,或许死在中原,下辈子投胎转世,就不消做蛮夷了,能够做天朝上国的子明。”
五百铁骑仰天吼怒。
那么听谁的?
“将军!”
可万神殿这个朗基努斯,只不过是一个通过挖坟刨尸,获得了朗尼努斯血脉的当代人罢了。
云中传来一声响彻夜空的金铁交鸣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