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向身着白衣,容颜漂亮,一言一语,都有出尘风韵,在三位妖王眼中,比那无数自命为仙的修士,都要更像是真神仙!
且他二人身材,短短数日之间,遭灵药之力两次浸润,血脉都坚毅粗扩了很多,连带丹田气海,都已非先前那般狭仄模样。
“虽是如许说,可妖族毕竟心性纯真,少了太多狡计诡计。这建木周遭也不过百里,与那亿万神州比拟,何其藐小!托生此世,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方不悔生来一场!”
帝僵则道:
灵犀轻捋长须,白衣如雪,仙风道骨,长叹一声,心中有些放心,他慨然起家,短踱其步,道:
是以对人族而言,凡能长气血,增朝气的灵药,皆属珍宝,倒是被妖族视为无上奇珍的性灵之物,在人族修士看来,虽不嫌多,却也非珍之又重。正所谓:笨鸟先飞,大道三千,愚道亦可通天。
如此正对了匡烈二人的景况,药力发散之间,他二人之体朝气彭湃,早超出别人无数。是故就连青云妖王一番诊视以后,也唯有目瞪口呆,只能感慨命道幻幻,那个能够看清。
“小子既然已驰名姓,便算此身已全于神州人间,自此与诸般生灵,都无二致。说来我与妖族之间,可谓缘法深重,虽不知将来如何,但几位妖王言行如赤子,天向只觉万分靠近,若今后有托,必当不负。”
天向弯下腰,将脚下乌黑异兽抱起,那小兽睡意昏黄,将尾巴悄悄缠于他手臂,毛绒绒头颅在他怀中蹭了一蹭,旋即满足打个轻鼾,复又睡去。
“倒也不是我等四人手腕不可,何如仇敌实在浩繁,常言说得好,两拳难抵四手。只能算我们不利罢!”
却说青云子从黑木老妖部下,救得那犬妖并匡烈二人,探指搭脉,神念透体,一番细心诊察,方发觉匡烈二人固然精血大损,但丹田以内还是满蕴灵犀神丹的药力,受他两人伤势激起,那丹药之力缓缓化为缕缕气血朝气,流转二人周身血脉气海,想来不过半日工夫,便可补全他们损去的精血。
这灵犀丹虽好,却另有另一个奇特之处,那便是它朝气浓烈可比涛浪,却药力内锁,一入口腹,便藏于丹田,若身材安康无恙时,半日工夫就会原样而出,朝气药力,不留分毫。唯有受伤得病,方可催化灵丹,药力发散,补哺其身。伤之越重,药效愈好。
一旁天向对三妖王所言所谈听得逼真,当下只觉这几个妖王,虽则都是妖族之首,但这热诚敬爱之处,实在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