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浩个人的夜跟着酒吧的喧闹而进入了飞腾。就在马英杰吹奏一曲《归乡》的时候,怀旧酒吧里走出去一名女孩。她穿着一件茶青色的短套,却穿戴一双红得打眼的长筒皮靴,一头金黄色的长发,顺势而下。素净夺目的红、绿、黄在她身上混搭得张扬,也混搭得光彩刺眼。而一条玄色的短裤将她饱满的翘臀极到好处地往外露着,让她一进酒吧就成为世人不得不谛视标核心。可这个女孩却忽视统统人的目光,旁若无人地坐到了最前面的位子。她是被马英杰的萨克斯所吸引,她还没想到在鸿浩个人有萨克斯吹得这么动听的人。她把位置尽量离马英杰再近一些,她想看清楚乔一种脸上的统统神采。她听曲子的时候,总喜好去看吹奏者的脸部神采,她常常更轻易被他们脸上的投入所打动。她一向以为真正爱音乐的人,脸上的神采会丰富多彩。而真正爱音乐的人,又是她以为最值得恭敬的人。在英国,学业不忙的时候,她就会去酒吧,沉沦地盯着吹奏者的脸,一动不动地坐一早晨。现在,她回鸿浩个人了,台上阿谁男孩,鼓着腮邦,摇摆着一头黑得发亮的短发,通俗的眼睛仿佛藏着很深很浓的豪情,可等你细心看却又空缺一片。另有他的神采竟然能够那么愁闷,那不是一种假装的愁闷,而是从内心长出来的一种愁闷,是一种让她不由自主想替他垂泪的愁闷。特别是他吹奏《朱丽叶与罗密欧》的曲子时,那种天然一体的愁闷,在那张她没法捉摸的脸上,抖擞出一股令人沉迷的色采。而如许的色采是她穷尽统统的设想都没法描述的。他谈不上多漂亮,更谈不上有多帅,可他迷一样的神采,令她在台下忍不住为他喝采。就在她的喝采声刚一落,从前面吧台走过两个小年青,他们走到这位女孩边上说:“我们老迈叫你畴昔一下。”
马英杰是上车后,才晓得女孩住在十三陵。他一向在猜,这个女孩会是谁家的呢?他向来没有见过这个女孩。在鸿浩个人,常委们的孩子要么出国了,要么还在各大学读书,他平时也见得少,当然不认谁是谁家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