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芳是个没甚么心机的女孩,她和苏锦文这么一谈天,就这么一会儿工夫,就把景山的统统老底全奉告苏锦文了。就连景山的春秋,方芳也毫无顾忌的讲给苏锦文听,本来景山恰好比方芳大10岁,他不是40岁,而是35。
自从初中毕业去县城读高中至今,苏锦文呆在家里的时候就很少很少了,实在苏锦文还是很驰念这间小屋的,因为它是那么熟谙和温馨,这间小屋,见证了苏锦文生长过程中经历过的统统高傲与光荣。
在接下来的谈天中,苏锦文终究搞清楚这个景山的来头了。
苏锦文浅笑着看着叽叽喳喳的方芳,内心却并没有把她说的话当回事,心想不就是买车了吗,非要在我面前嘚瑟一回!
苏锦文内心想,怪不得他们把屋子装潢成那副模样呢,现在终究找到启事了。
方芳和苏锦文手挽动手,有说有笑的走在街道上,一向往镇东头走去。
转头看看苏锦文的打扮吧,和方芳比起来,确切朴实多了。这天苏锦文穿了一件红色的T恤加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七分裤,脚踩一双人字拖,头上的齐肩短发随便的用橡皮筋在脑后束成个马尾,一副简简朴单的模样。
苏家镇是个环境美好的古镇,依山傍水的。传闻早在清康熙年间,有个姓苏的大贩子偶尔来到这里,因为被这里如画的山川所吸引,因而便定居下来,由此逐步构成一个集镇。
苏锦文看着喋喋不休的方芳,内心却在想着钱钟书在《围城》中说过的一句话:“平生最恨小都会的漂亮女郎,后进的时髦,乡气的都会化……”苏锦文在想着这些话的时候,脸上便暴露了一份忍俊不由的的神情。
当然,这也是苏锦文惯常的打扮。
苏锦文的父母都是苏家镇中间校的教员,父亲苏世元是初中语文教员,写得一手好书法,在本地也是颇负盛名;母亲段英是初中英语教员,为人低调暖和,在本地也是口碑极好的;这苏锦文呀,从小就聪明聪明,特别在读书这方面的确表示出了极高的天赋,小时候苏锦文如果在测验中得了第二,那在苏家镇,就没有人能得第一了。
苏锦文慵懒的躺在床上,睁着一双大眼睛东一瞧西一看,看着寝室里熟谙的统统,看着那书架,那书桌,另有那贴得满满铛铛的一墙奖状,这里统统的统统,无不让苏锦文感到舒畅和满足。
方芳的新家在幸运小区的2栋2单位3楼6号,当苏锦文一走进方芳的家,内心就忍不住乐了。
好朋友多年不在一块儿,两小我早已朝着分歧的方向生长起来,现在的苏锦文是越来越有多数会里读书人的气质了,知性,高雅。而方芳,却越来越具有处所特性了,呱噪,闹腾。在苏锦文的眼里,明天方芳的打扮,也不敢恭维:一身大红的连衣裙,脚上一双同色系的细高跟凉皮鞋;脸上画着盛饰,也粘了假睫毛,搞得一双大眼睛更加的扑闪迷离;另有那头发,夸大的挑染出红、绿、紫三种色彩来,因为天太热,以是方芳就把她那长长的卷发在头顶上束成了一个髻。她实在是太素净了,乍一看,像只火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