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空旅行者和他的女儿 > 第七十四章 筹备
他的主战兵器,还是那把汤姆森冲锋枪,以五十发的弹鼓停止供弹,近间隔的环境下能够横扫统统防备力不是很高的仇敌,两把柯尔特法律者左轮手枪作为后背兵器。
即便如此,盔甲的厚重部位也采取了大量的空心设想,借以来减少重量,终究整套铠甲只要十多斤的重量,对林天语来讲还不算很大的承担。
林天语的兵器是一把88k军人刀,对他来讲越简朴合用的兵器越好,以88k军人刀的锋利程度,就算没有甚么搏斗技能猖獗劈砍也能产生极大的杀伤力,恰好合适他这类人,并且对他来讲长途进犯还是他首要的战役体例,这把军人刀的意味性实在更大过合用性。
林天语的这套铠甲,是以魔兽天下中兵士的t6套装颠末必然的改进简化后设想出来的,其外型是大多数人公认的最威猛的套装,起码在林天语眼中,没有那套设备能比这套还要霸气了。
当然,这套盔甲采取的是游戏中设备的外型,其体积也免不了的非常厚重,如果用实心的金属来锻造的话,恐怕一两百斤也是打不住的,底子没体例穿戴。
看到了阿历克斯穿戴盔甲后的那副威猛外型,林天语也迫不及待的把本身的铠甲从箱子里取了出来。
ps:早晨另有一章,保举甚么的不要藏着捂着了。
除了枪弹以外另有别的杂七杂八的东西,一大瓶云南白药,一包纱布绷带,一小瓶医用酒精,这些都是为了万一受伤筹办的。
穿上这套铠甲以后,林天语也是非常的镇静,固然晓得这铠甲的实在防备力远远没有看上去那么牛逼,但是过过干瘾也好啊,并且这好歹也是玻璃钢造的,防备力比皮甲甚么的还是要好很多的。
宁思雅有些奇特,“上一次你不是还带了香水打火机之类的东西么?”
在全部步队中,阿历克斯无疑是作为mt存在的,而林天语对本身的角色定位,倒是一个长途职业,最后的时候他的筹算是弄一套低调一点的打扮,皮甲甚么的便能够了,但是考虑到普通人在兵戈的时候都会捡软柿子捏,为了制止给仇敌形成本身是个脆弱的布衣职业这类印象,他判定的放弃了最后的理念,未本身打造了一套非常拉风的铠甲。
兵器是一把单手斩剑,有一米长,单面开锋,剑脊厚重,合适抵挡格挡,用的是上好的斑纹钢打造,这把剑可刺可斩,非常合适阿历克斯的搏负气势。
除了这三只箱子以外,另有别的三个包裹,内里装的倒是三人的兵器。
宁思雅要带私家物品并不需求很多,是以有充足的空间来照顾贸易品,把本身要带的东西筹办好以后,才方才把背包装了一半罢了。
要说阿历克斯这套铠甲爱独一的遗憾,就是没有配套的头盔,林天语不得不特别订制了一顶,头盔内里用了安然帽的那种缓冲设想,能够有效的接受打击而又不至于对佩带者产生震惊。(请记着我)
她想了想,俄然晓得本身应当带些甚么了。
纯玄色的紧身皮甲套装,柔韧透气,对行动也没有涓滴影响,当然防备力也谈不上有多高了,只能说是聊胜于无罢了,不过不得不承认,这套皮甲穿上以后让宁思雅的身材显得更加婀娜多姿,也多了几分西幻小说中女刺客那种冷傲的感受。
“明天适应一下身上的设备,明天我们就解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