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黑文本来是新建的纽约军团的驻地,只要八万人摆布,并且战役力较弱,大部分是临时征召的民兵,因为威胁较小,以是波士顿英军的首要目标也没放在他们的身上,是以这里的军队主如果以防备波士顿方向的英军为主。
的确够高贵,也的确值得佩服。
为了就近原则,第一起军的任务会交给詹姆斯河军团,这个军团建制完整,战役力也比较有保障,并且因为曾经是防备西线的军队,获得过必然程度的加强,目前的总兵力已经达到了十万人,以如许的范围从底特律进兵,空虚的加拿大火线必定抵挡不了。
一旦波士顿方向的英军被伍斯特方向的战役所吸引,在纽黑文方向的防备必定空虚,在这个时候,由目前联邦军中战役力最强的波托马克河军团一部建议打击,必定能够在短时候内拿下普罗维登斯。
普罗维登斯这个都会固然不大,但就目前来看,计谋位置相称紧急,不但是大西洋沿岸纳拉甘西特湾的首要海港,还是波士顿核心的首要防备据点之一。
西方人,特别是美国人的政治家看似漂亮,但那是在对方影响力不敷大,不敷影响己方好处的前提下,如果有人的小我声望太高,对大师,特别是新下台的政治家构成太大威胁,那么他们也不介怀给对方实施人道毁灭。
乔治.米德的做法,不过是在战术上略微取了下巧,比如他先让雪兰多河军团对伍斯特建议正面打击,管束对方的重视力,然后再操纵波托马克河军团从纽黑文方向解缆,用速攻的体例一举攻占普罗维登斯。
但题目是,英军现在并不是都集合在波士顿这一起,并且出于后勤补给的需求,五十万人堆积在一起,对打击波士顿并无太大的好处,反而会给本身的后勤运输形成绝大的承担。
剩下的,真正对波士顿建议进犯的,就只要第二路军跟第三路军。在这此中,第二路军的雪兰多河军团,主如果起管束作用,目标是吸引敌军重视力,让对方做出误判,为己方第三路军的快速打击供应便当。
但是,普罗维登斯能够获得水兵舰队的援助,以是这里不能多做逗留,必须快速转移,这也是为甚么米德要让波托马克河军团一部在打下普罗维登斯以后,立即全军转进伍斯特的启事。
是以,普通环境来讲,目前的美利坚合众国谁都能够同意南边人打过来,重新同一南北,但唯独林肯是不成能同意的,毕竟支出的代价太大了点。
启事很简朴,只要拿下蒙特利尔,才气对加拿大产生极大的震惊,摆荡波士顿地区的加拿雄师以及英军的军心,不然如果只是打下一个渥太华,明显是没法起到这类感化的。
那么,把精力都集合在伍斯特,在这里修建要塞,然后增加兵力,也就是道理当中了,换了乔治.米德是英军批示官,他也会这么做。
“白头鹰打算?”林肯点了点头,“好吧,就叫白头鹰打算吧,但愿上帝能够持续保佑美利坚。”(未完待续。)
也就是说,三天时候就是存亡时候,如果三天以内能够拿下伍斯特,毁灭这里的十万英军,那么此次打击波士顿的打算就即是胜利了一大半,接下来再打击十万出头的波士顿英军,就好办多了。
一旦堕入那种硬碰硬的对攻局面,光靠雪兰多河军团跟波托马克河军团还是不敷的,必须还得把正在加拿大地区打击的詹姆斯河军团也调过来,那样的话,时候会越拖越就,很有能够就会呈现极大的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