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是安然夜,是全城女孩群芳斗丽的场合。以是,粉灵在扮装打扮上就更是草率不得。对爱美的女孩来讲,扮装和穿着本身就是一种感受。以是,她宁肯委曲肚子,也不肯意委曲感受。粉灵是半年进步城打工的,在扮装打扮上还很不在行,幸亏她正值芳华花季,如何打扮都清丽敬爱。
粉灵也不肯意与他们进城,因为进城观景得有好伴。实在粉灵内心早已有伴,名叫长生,也是乡村来的打工仔。长生一点也不像其他男孩,一偶然候就扎起堆来打牌喝酒。长生爱看书,还爱写诗。固然他的诗被大伙们腌榨得一钱不值,但他还是固执地要当墨客。他这个胡想或许太高,连粉灵都感觉有些虚无缥缈,但粉灵喜好文明,她感觉文明能美化人和培养人。
乘车回到厂子,时候还不算太晚。粉灵用电热毯暖热了被窝,就上了床,躺在床上,细细地咀嚼着刚才度过的光阴,就有种昙花在心中方才开过的感受,既有出色和灿艳,却也有绝望和遗憾。想得最多的还是感觉长生此人整天就晓得写诗读诗,如何连一点墨客的气质和情调都没有。
她一个商店一个商店地转着看着,好象每一件物品都充满着温情,每一种温情都托着一个彩色的梦。粉灵是个豪情灵敏悟性极强的女孩,四周的情调与氛围使她倍受传染,少女之心蠢蠢欲动。一次,她在拥堵的人群中惊骇走散,喊着叫着长生,高高地向他伸出动手想让他牵着她走。可他却一点也没故意领神会。另有一次,他们一起走到街口的一片暗处,她成心把胳膊靠在他的身边,好让他一抬手就能顺势挽起。可他仿佛并不开窍,只是像保镳一样一声不吭地跟在前面。气得粉灵的确就不想再去理他。
粉灵和长生暗自相恋已有三月,但却一向心照不宣。固然他们也曾在那片桃树林边相约过几次,但都是一人跟一人隔着老远,连次手都没拉过。不是他们不想如许,是他们不美意义,还不风俗。此次结伴外出,粉灵本来是有很多的话要说,但都不好说出口,就只好与长生谈诗论诗。不过,如许也挺好。
逛大街就不能不逛商店,商店是女人的天国。几近统统的商店里都挤满了人,争着抢着在采办礼品。在金店里,她瞥见一个小伙子正在给女友选购一只手镯,标价是两千多元,但女孩却嫌两千元的手镯不敷气度,非要三千元的那种。那小伙子道也没踌躇,当即就掏钱付款。这景象实在让山里来的粉灵很吃了一惊,但她却一点也没感觉恋慕,乃至感觉花这多的钱买这东西,除了显摆,并无太大的实际代价。道是花店里的一幕气象让大为心动,恋慕不已。有个男孩给女友买了二十一支鲜红的玫瑰。标致的女孩接过玫瑰,用那种极具夸大与衬着的欣喜,喝彩雀跃般跳起,搂住男孩的脖子,响响地给了他一个令民气醉的长吻。粉灵当时就站在中间,这景象让她心驰神驰,艳慕不已。
她试着问价。店东要三十元。粉灵并不感觉要价太贵,只是她身上没装那多的钱。粉灵但愿长生能看出她的心愿,掏钱把纱巾买下,作为她不忘今霄的圣诞礼品。但是,这事只能让长生体味,却没法对长生开口。但是,长生却跟视而不见毫无领悟似地。这不由让她有点躁气,感觉长生要不是太木,就是太吝啬怕费钱。粉灵只好把纱巾从脖间取下,归还店东。她晓得城里的很多的好东西让她只能旁观却不能具有的,因为她不是城里人,没有那多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