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之谦,人赠外号痞子刘,身高一米八,本年十八岁,未婚,文明素养极高,颜值极正,身材极佳,家住一个叫同罗湾的小渔港,我的保护是超品痞卡鳅。”
二十多人顿时簇拥而上,对着痞子刘拳打脚踢,但是,痞子刘抽出了一条红色腰带,在人群当中横冲直撞,神勇非常,一副不要命的打法,除了往他脸上号召的拳头他会躲,其他拳头一概疏忽。
十三岁的时候,刘之谦就带领一帮瓜娃子“无恶不作”,当然都是些小打小闹,杀人放火的事情他可向来没做过,顶多调戏下村里的蜜斯姐甚么的。
“再见了同罗湾!我痞子刘要去北燕追随我的胡想了!蜜斯姐们,不要太驰念我,哈哈!”
……
其他人见状,接连有模有样的学了起来。
看完信后,没想到故乡伙另有这么一段旧事,跟电视剧一样狗血。
最火线的一个肌肉发财少年恰是陈坤,他走到痞子刘面前,用手指戳了戳他的胸口,放肆道:“野种刘,想明白了吗,乖乖叫声坤哥,我还能给你个左护法铛铛,省的每天挨一顿揍。”
故乡伙走的时候留了一些钱给我,但是我细心一想,还是把这些钱收藏起来。
“恭迎刘帮主回归!”
他捡起一旁的包裹背上,一把抓起了大泥鳅当作腰带捆在腰间,跳下了屋顶。
落日下,萧瑟的背影逐步远去。
“敢骂老子野种刘,这就是了局。”
最不测的发明倒是故乡伙的一本书里还夹着封信。
“嘭!”
“现在故乡伙一走,令无数蜜斯姐闻风丧胆的痞子刘,倒被骂成了野种刘,诶,故乡伙,你这一去倒是把我撂这不管了。”
“妈的,敢打老子脸!”他抬起脚,就要狠狠朝着陈坤胸口落下。
在他一旁,有一条红色的大泥鳅正在假寐,手臂那么粗长。
故乡伙归天后,我不但如愿以偿的找到了他收藏的王孀妇选集,另有书架上西门吹牛写的潘今怜续集。
每年上坟我就给他捎去一张,至于为甚么不把这百来张一口气烧完,哼……
我从小有个胡想,就是具有一头拉风给力的保护,然后纵横四海八荒,泡遍九天十地,也算是担当了那故乡伙平生都未完成的胡想。
非常钟后。
痞子刘踉跄着,擦着嘴角的鲜血,把腰带系回,走到了倒在地上的陈坤面前。刚才嘴角这一拳,就是他打的。
夏季炎炎,刺目标阳光下,一个草帽少年枕着双臂,曲着一条腿,慵懒舒畅的躺在屋顶上,面朝湛蓝的大海,吹着咸咸海风,沐浴着阳光。
“走之前不把陈坤那王八蛋揍一顿,老子内心就不爽。”
为了不让他在地下孤单,我特地将王孀妇暗里里给他的那些见不得人的照片烧给他,足足有百来张。
他极其敏捷的抬起右脚,一脚踹在了陈坤的小腹上,直接将其踹飞出三米远。
陈坤吓破了胆,连连要求道:“刘哥饶命刘哥饶命啊!”
…
我原名叫刘知谦,故乡伙取的名字,长大后故乡伙感觉这名字跟我的脾气不符,又把中间那字去掉改作之。
他的嘴角微微上扬,老是给人感受时候在淡淡的邪笑,一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随风摆动。
浅蓝色的陈旧衬衫敞开,暴露了红色的背心。草帽遮住了他眼睛以上的半张面孔,暴露了高挺的鼻梁,如剑的薄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