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缓缓分开,一辆公羊华蓉再熟谙不过的战车渐渐地驶过来。车上的人还是是老模样,一副一到夏季便昏昏欲睡地模样,没有特别的精气神,一动不动,偶尔说那么一句话,好让人晓得他还是活着的。曾经在大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童衮还是一副任劳任怨的没出息模样,老诚恳实地给陈望公赶车,不过在他看来,一日为师,毕生为父,给陈望公赶车做使唤小厮,倒也不是不能接管。乃至反而还甘之如饴。
在公羊华蓉身边还放了一张古琴,琴弦上带着深沉地血迹,那是手指被磨破留下的陈迹,难怪前面琴声会变得厚重沙哑,看来也不是没有启事。十指连心的痛苦让公羊华蓉的双手不成停止地颤抖,但又被她很好地埋没起来了。
车驾缓缓而行。在茫茫黑夜中,和广宽的田野上只留下,一点微小的亮光。渐行渐远,如同夜空当中,一点微小的星光。
“传闻离此地十里以外,便是陈不苟的大营?”
公羊华蓉蓦地昂首,香唇张合,虽是游移,毕竟还是小声答道,“十二年有三个月。”
“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到现在,可真快……”那一袭白衣,本日格外和顺,这与他常日阿谁沉默寡言,工于心计的形象大相径庭。公羊华蓉就那样坐着,保持沉默,身躯却在悄悄颤抖,而陈望公便小声说着话。
“童衮,不消说了,我晓得在做甚么。”然后他又转过甚来,“你跟我十二载,无欲无求,未曾多说过一句话,也未曾有过不满,磨难之前,也甘之如饴,好久好久之前,我徒弟便说,我可共磨难,不能共繁华,固然我并不如许以为,不过你分开也是一件功德。这是这么多年来,你第一次求我,我天然要承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