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写作欲望,与金庸不谋而合,那就是“不要反复已经写过的人物,情节,豪情,乃至是细节。”`(*∩_∩*)′

初三学习也很严峻的,即便如许还是腾出了余暇手写了一篇小说《上帝仙闲》,手稿至今还保存着,倒是只要开篇没有结局,我的胡想就是把它写完,但也不晓得为甚么时隔七年我都没有在持续写,或许是爱的不敷深吧,我将它临时忘记了。

直到有一天,我躺在大学宿舍的床上,各式无聊,宿舍的兔姐向我保举了一步小说,名字实在记不起来了,仿佛叫甚么甚么“皇上”甚么甚么的,名字很长,看这本书的时候就是叫不准,现在除了“皇上”两个字,其他的字,是完整的想不起来了。这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以后连续的看了两本,一本叫《粉嫩王妃》另一本叫《独步天下》,(直到明天我读过的完整的小说也就那么三本,在脑海中几近记不得故事架构,不晓得在写手里是不是浏览量起码的一个了。或许我需求恶补一下!好书快到我的碗里来)也没给我甚么启迪,但是却使我爱上了穿越题材,在快毕业那会手写了短片小说《十八图地》(没有颁发),手稿有,脑海中还是清楚的记得情节。然后插手了事情,开端了我在起点写作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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