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生万户侯 > 176章:登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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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里叼着一把护手戟,左手两指挂着一把护手戟的胡裨将身姿健旺,身后跟着数十名甲胄上血已干枯成渍的亲兵相拥而上。

“我不打了,我不打了,我还不想死啊!”

倒不是因为和这名之前未展露峥嵘的裨将有甚么过节,而是想到了死去的孙锐。

见到他已无半点战意,叛军首级懒得在废话,摆了摆手身后的亲兵便上前送他洁净利落的一刀。

马背后插着一杆令字小旗的传令兵快马到他身后,战时不消烦琐礼节,他也就没有滚落上马施礼,只是在马背上切声道:“将军!已经将流风城包住,叛军一个也逃不出去!四周城墙均以开端攻打。”

他握紧马鞭,愤应道:“你怎能就死在了这里!”

既然是精锐营卒,所用的弓箭也是力沉气重的黄角弓,横摆前胸以两臂张力开弦,虽说射程不远,可精准度确有百步可穿蝇虫的佳誉。对于这城楼并不高的流风城更是将这黄角弓的上风阐扬到最大。

一方势在必得,一方能舍便舍,这场攻城的比赛从一开端结局便已必定。这近千叛军除了作为流风城的陪葬外没有其他前程。

想到这他暴露森森白齿,对劲一笑。

可对于平叛雄师来讲这座流风城就像是一块光滑玉石上的浊点,必须去除。

方才一支箭矢穿过他身边士卒的脑门,带出一片红白的浆肉洒的他满脸腥臭。连之前见杀鸡都要捂住眼睛的他何曾见过这番场景?顾不得擦去脸上肮脏,便跪倒在牙墙旁一阵干呕。

城楼上的叛军首级逮住一个哭啼抛弃手中兵刃的士卒,这士卒比起他还要高出大半个脑袋,此时被他如老鹰捉小鸡一样攥着衣衿提起来颇是风趣。首级身后几个亲兵瞥见这士卒裤裆处的水迹不露声色的互通眼神,不屑讽刺各有。

马队作战性命如畜命,死马更死人,并且死相多是能让人提心皱眉的惨烈死法,常常一场血战下来胳膊腿脚找不到本来宿主,有一些率先倒在疆场上的尸身乃至只能从甲胄上辩白出是哪方士卒。至于尸身面庞和体格,早被一遍又一遍来回奔驰的战马踩踏碾踩的没了人形。

叛军首级讨厌的将他扔倒在地上,不去遁藏重新顶飞过的几支箭矢,恨声骂道:“他娘的满是这类怂蛋,你往哪跑?城墙内里满是官军你能跑到哪?”

叛军第一时候没能对冲刺到城墙下的官军停止有力打击,导致落空先手,更让官军攻城摆设的游刃不足,不过眨眼工夫就有十几杆爬梯立到了城墙边。

城墙上的叛军终究觉悟过来,不在钻牛角尖般的要砍翻爬梯,而是竖起一排排长矛战戈占有城楼上的无益地形布起长阵,只要官军登上城楼就将其逼下去,这类既不消冒着箭雨,也不消近身搏斗的体例称的上一本万利。叛军首级看着城中为数未几的十几名轻骑从官军较少的北门冲出,神情凝重。

城外周天虎上马,负手倒拽马鞭如盘石不动,俄然想起之前骠骑将军给他所说的那句‘将不堪其怠而蚁附之’,费事出身的他没念过几本书,见到林兴风饶有其事的念出这句话后他便记在了心上,还专门去找骞婴解答,当下瞥见底下青壮攀城的壮观不由就遐想到了这句话。

ps:(前头欠的那章,我在欠段时候……不找来由,纯属是懒。)

从流风城到比来的叛军大营要不了五个时候,折返倒是靠近一天的时候,独一能让他看到曙光的便是从灰尘滚滚中号令杀出的官军甲胄并没有那么光鲜,很多身上的血迹即便隔着很远也能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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