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想好……不过……我感觉……”他确切是没想好,以是吞吞吐吐:“洪霄九留下的那些人,也并不是铁板一块。何况洪霄九又不是他们的爹,洪霄九死了,他们不傻,当然也想找个更好的新店主。以是我想……唉,我真的是还没想好。”
张嘉田说:“大帅,等我办完了这件差事,您还是把我调返来吧!要不然我总也见不着春好,如何求她和我结婚呢?”
张嘉田答道:“我?我坐洋车来的。”
张嘉田嬉皮笑容,满不在乎:“归正大帅晓得我的心机、多不幸不幸我就是了。我好几年前就看上她了,可当时候我对她实在是攀附不起,现在总算是有机遇了,我还不得抓住?我想好了,此生是非她不娶。她不嫁人,我就打一辈子光棍陪她。”
雷督理正在低头喝粥,听了这话,他一舔嘴唇一扔勺子,也笑了:“他妈的,拿老子高兴。”
雷督理扭头看他:“你想干甚么?”
雷督理总算下了床,正在吃晚餐。晚餐摆在堂屋里,天花板垂下五百支烛光的大吊灯,灯下的雷督理完整的沐浴在了光亮中,瞧着像个酷爱喝粥的神祗。张嘉田望着他愣了愣,看他穿戴一件孔雀蓝的厚呢子西装上衣,衣服笔挺、一尘不染,内里向外翻出乌黑浆硬的衬衫领子,系着浅黄色的织锦领带,粉钻的领针与袖扣反射灯光,熠熠生辉。
雷督理看着他的笑容,那笑容热诚,一望而知,让雷督理对他也生出了几分爱意,几近想找点甚么好东西来犒赏他。但是张嘉田接下来的一句话,刹时把他的爱意撤销了。
张嘉田心中悄悄纳罕,同时又很有感慨——如果本身不是升了师长,姓林的会这么给本身面子吗?师长毕竟是师长,听着就是比队长更威武、更初级。
他脸上有伤,伤了神经,肌肉不大听变更,笑也是皮笑肉不笑。不过张嘉田已经是有点受宠若惊——并不是林子枫有多么崇高,而是世人都晓得他脾气孤介傲岸,略微平淡点的人,都不能入他的眼。他冷不丁的对张嘉田一笑,倒把张嘉田吓了一跳。
他这个题目非常新奇,听得雷督理一愣:“费钱?兵戈当然要费钱!”
看天气,时候是不早了,但是看钟点,不过是早晨七点多钟,并不算晚。张嘉田决定回家去,明天再来瞧叶春好——挺大个男人汉,空动手左一趟右一趟的往人家女人家里跑,实在是个颇不标致的行动。他筹算明天起个早,先出去买几样贵重些的礼品,然后再携礼而来。
“吃了。吃完才过来的。”
林子枫持续向前走:“那我用汽车送你归去。”
雷督理翻身面向了他,用一只手支起了头:“军务大事,不是儿戏。我挑你去办这件事,是看你聪明虔诚,你如果把它办坏了,别的不提,起首就打了我的脸。真到了阿谁时候,别怪我对你用军法!”
“见着春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