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说那幅《血牡丹》?”弗雷德装聋作哑起来。
世人一见,不由咂舌赞叹,络腮胡子更是惊呆了,连宣称好!
“你忘了我是谁吗?”乞丐眼里充满仇恨的火光。
却说弗雷德原是一名画家,青年期间其作品几次获奖,厥后不思进取,再也没有新作问世,甘心受聘于纽约画廊做了一名浅显教员。那次获得国际大奖以后,《血牡丹》就成了他的最大本钱,弗雷德本人也是以红及全部纽约城。数年以后,弗雷德跨入纽约巨富行列,不但开了十几家画廊连锁店,还具有三栋初级别墅,养了情妇。而在他常怜悯妇居住的那栋别墅里,就吊挂着那幅曾获得国际大奖的《血牡丹》……
“不,那是一幅很特别的画,恐怕我此生此世再也没法作出了。”
布朗受宠若惊,从速说:“不敢不敢,我早就传闻过大师了……”“不,你的画作已经达到必然境地,并不比我们画廊里任何画家差,特别是你作的《红牡丹》,更是入迷入化,已远非别人可比!”
颠末两个多月的医治,布朗总算保住一命。他做梦也未曾想到,那幅倾慕之作给他带来的竟是杀身之祸!说不定真正的灾害还在前面,因而布朗决定分开这个小镇。
络腮胡子抬头浅笑,忙从口袋里搜出一张名片送过来。布朗接过名片,不觉一惊,这个络腮胡子竟然就是纽约画廊的一代大师弗雷德先生!
布朗是加利福尼亚州一个小镇上的浅显工人。他自小就酷好作画,特别善于画牡丹。每逢休假日,布朗便自个儿来到小镇一角支起画摊,为路人和观光旅游者现场作画,以挣些钱补助家用。
布朗把他的参赛作品《血牡丹》送至预订宾馆时,弗雷德看后眼睛都拉直了,好半天赋缓过神来。弗雷德竖起大拇指夸个不迭:“佳构啊,佳构!”弗雷德忙拿出笔,迫不及待地在画作落款处署上“弗雷德荐”。
“甚么很特别的画?《血牡丹》没有我的大名,岂能获奖?”
这个解释固然非常牵强,但是布朗谅解了弗雷德:“那就如许吧,既然大赛已完,您就将那幅《血牡丹》还给我吧!”弗雷德一口承诺了下来,并约幸亏哈雷酒吧会晤。
“剁掉你的右手!”说着,“哐当”扔出一把利刃。
布朗见来了一宗大买卖,就朝对方笑了笑,点点头,然后开端执笔作画。不到一个时候,十幅姿势差异的《红牡丹》一气呵成。
自此,布朗闭门作画,但不知何故,之前作画信手拈来,可此次他是画了又撕,撕了又画,转眼三天畴昔,始终没有画出一幅令本身对劲的《红牡丹》。
“教员,我只要求您还给我。”
弗雷德六十大寿喜庆之日,别墅门前窜出一个乞丐。卖力保卫的保镳给他钱,不要,撵他走,撵了又来,那乞丐说要见他的仆人,如果见不到仆人,打死他也不走开。
弗雷德掉过甚去,只见乞丐正用双手举着一幅画:《血牡丹》!弗雷德俄然明白了甚么,惶恐得浑身颤栗,一头歪倒下去,再也没有爬起来……
保镳不得已只好陈述弗雷德,弗雷德心想,本日既然是本身的大喜之日,也不必败兴,就下楼走到别墅的天井前,门前果然站着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弗雷德因为欢畅多喝了几杯酒,走上前问道:“你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