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近洞口的处统统着篝火的陈迹,洞里枯燥的处所还铺着枯枝和杂草,完整看不出曾经是一个熊洞,有着相称较着的人类陈迹,如果被当代的汗青学家们看到,必定会非常欢畅地把这里列为遗址,然后便能够卖票收钱,让本地人赚个痛快了。洞里的环境以当代标准必定是粗陋到家了,但就现在这年代而言,已经算得上是非常豪华了。
“不过这火就是你明天生的了,早晨守夜的时候略微重视点,不会那么轻易熄的。”
郑军接了过来,却不太想吃。其实在前一次穿越时他曾经猎到过一只奇角鹿,尝过后就晓得鹿肉吃起来颇硬。这是因为鹿常常奔驰,以是肌肉就变得很健壮,吃起来非常费牙。如果不是吃干粮吃的发腻的时候,郑军是不但愿去吃力咬这玩意儿的。
自从进了丛林后,郑军就成了重点庇护植物,十三在前开道,别的三个猎手则各占一个方位把他严严实实地护在中心。要说比起田野保存才气,郑军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必定是甘拜下风,被夹在中心也不矫情。
几小我再如何也吃不完一整只鹿,多余的肉都被一小块一小块的切下来放在了衣服里,郑军这才发明十三他们的毛皮衣服在这期间来讲算得上相称讲究。粗看上去只是用毛皮简朴缝制一下后搭在身上的模样,实在下半部分有着双层的布局,并且被缝制成几个小隔间,做成了建议的衣兜,猎手们在内里装着火石,一些石制东西,吃不完的食品也直接放在内里。固然感受不太卫生,但在利用石器的期间应当算是非常先进了。
洞顶透下来点点月光,几个猎手睡地很香,听不到呼噜声,只偶尔有着翻身的动静。
几个猎手看着他,终究也没辩驳。
不过这时候十三和几个猎手都一副小门生求表扬的神采看着他,郑军也不美意义回绝他们的美意。或许是鹿种的干系,或者能够是因为火候的启事,也不解除十三他们眼神的身分。归正郑军尝了以后,感受比之前吃过的要软一些,倒也不太难下口的模样。
“还不错,挺好吃的,你们如何生的火?钻的木头吗?”
十三说着还从衣服里掏了块黑黝黝的石头给郑军看了看。
别看十三才20岁,平时在郑军面前也相称跳脱,但是此次旅途中别的猎手都听他叮咛明显可不但仅因为十三是首级儿子的原因。十三在开路时表示出来的对丛林的熟谙程度,在郑军看来完整当得上保存大师的称呼。各种躲藏的伤害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现在能够了”
定下守夜的挨次后,晚餐又是鹿肉,再次烤了一下,感受口感反而更好了一些。因为要守夜,饱餐一顿后,郑军就早早睡下了。
十三开道用的是一把较大的石刀,能够看出一侧经心磨制得非常锋利,不过再如何埋头制作也是石刀,比不上郑军的当代开山刀。郑军把本身的开山刀抽出来,给十三递畴昔。
再次醒来的时候,郑军是被十三推醒的。他迷含混糊地展开眼,看到十三,想起本身守第二班,点了下头就爬起来,走到洞口篝火边坐下。
要说在丛林中赶路,灌木丛还不算大的费事,最伤害的是暗藏着的各种蛇和虫豸,普通的虫豸郑军有着当代的驱虫药,涂在身上并不太担忧,巴族猎手们也不差,他们从一种郑军完整认不着名字的树上取出一些树汁,涂在身上并不比当代的产品结果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