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别的另有一个好处,这个时候点,人类已经出世,如果有聚居点的话,多数也会选在河边。郑军沿着河走说不定就能碰上。
这份镇静一向持续到早晨郑军被一阵声响惊醒。
丛林内里必定是没体例骑摩托车了,只能步行。而步行时迷路的结果就更加严峻。
用了整整12天,郑军终究走出了丛林进入一片草原当中。说是出丛林却也并没有那么清楚的边界,三天前他就发明树木在逐步稀少,也是当时候才发明不晓得甚么时候雪已经停了,固然仍然阴阴的看不清太阳,但空中上也没见到积雪,气候也算不上太冷。
奇角鹿也是鹿,除了多了个角以外和当代的鹿没甚么分歧,保存好连着三天郑军都不需求再啃干粮。鹿茸也值很多钱,但郑军好歹晓得猴子搬玉米的故事,如果最后猎到猛犸还是得把鹿茸丢掉的话,那现在就给本身增加负重就是纯粹犯傻了。
这草原长着差未几半人高的杂草,固然温度算不算上高,却也常常能看到植物活动的迹象,可惜郑军一向也没找到猛犸象的踪迹。倒是又碰到了大群的奇角鹿在河边饮水。连着几天吃干粮也是吃得郑军想吐,有如许改良炊事的机遇他是必定不会放过的。
这些鹿恐怕向来没有见地过甚么生物能够隔着几十米就建议进犯,以是郑军缓缓靠近时它们都毫不在乎,只顾埋头吃草,等箭矢临身的时候想在乎也来不及了。
等再展开眼,郑军发明本身已经身处一片丛林当中,这丛林是由一些并不算太高的树木构成,这些树枝叶富强,只透过一点点微光下来。郑军的房间就恰好落在几棵树中间,四周只听到一些虫鸣,黑漆漆的也看不出到底是白日还是黑夜。
这一年来,郑军可不但是熬炼身材,对地球各个期间的物种都看了个大抵,回想了一会儿,感觉这应当是奇角鹿,是一种已经灭尽的鹿种,大抵糊口在100万到1万年前。
回营地清算了一下,带上了一些需求的设备。郑军筹算沿着河一向走,要么走出丛林找到猛犸象,要么找到聚居点。起码半个月后再考虑返回。
当时郑军恰好转过一个河湾,昂首就瞥见这鹿在他前面不远的处所喝水。这傻鹿闻声脚步还抬开端来看了看,或许它感觉它们俩之间的间隔已经很安然。但郑军的弓箭可不是如许以为的,等那箭从鹿脖子上射入的时候,几近还没来得及下坠呢。
找了棵树,利索地几下就窜了上去,一起爬上去,靠着交叉在一起的树枝支撑,郑军竟然从丛林顶上冒出头来。
做了这么多筹办,郑军是筹算着起码要呆上一个月,尽量找些有代价的东西带返来,要能赚上一笔,也就不消辛苦上班了。他是就如许神驰着睡了畴昔的。
郑军如何也没体例把这条大河和之前的小溪联络起来,成果对于本身穿越的地点的猜想反倒更加不肯定起来。
现在间隔当代少说也有一万年摆布,统统依靠当代科技的导航手腕都没法用。加上丛林里视野狭小,也没体例像之前在侏罗纪那样定位。
四周的丛林一望无边,就像全部天下都被覆盖的模样,只在西边有一片山脉。郑军如何看都感觉眼熟。仿佛就是穿越到侏罗纪时看到那片山脉似的,莫非穿越的地点没有窜改吗?
郑军做了一餐烤全鹿慰劳本身,可惜没有香料,火候把握得也不太好,不过老是比干粮强,他倒也吃得相称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