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越走近书屋那种不祥的预感越丰富起来,而血腥的味道也越加浓烈起来,有种模糊的肝火在我心内里钻出来,这个已经败北到了顶点的都会,冥界的毒瘤,早应当被从这个天下抹撤除,要不然不晓得另有多少悲剧产生,我但愿不是我想的那样,心底里我期盼只是我想的不好罢了,一定会有那么不好的事情产生。
但我想我如许大摇大摆走在马路上,有一脸无所谓的模样多数让那些家伙拿不定主张,我不是那种面相让人一看就晓得是牛逼冲破天涯的大侠,但我的态度大抵有点过于淡定,让他们感觉有点不好判定,多数一大半的家伙都在踌躇着该不该脱手,能不能脱手的动机,不过这不是我操心的事,不管阿谁不长眼的杀出来,结果都只要一个,在多数会这个弱肉强食的处所,所能做的就是拳头,谁的拳头比较大说话就比较硬气,并且那些高档修罗也不大管这类事。
从便当店到书屋的路程就算我是随便安步也不过六七分钟的路程,街灯下模糊绰绰的眼睛总在打量我,看我是否是待宰的肥羊,不过大多数在这类环境下能混口饭吃的家伙,眼神都不会太差,略微有点点伤害的感受,都不会脱手,除非是那种走投五路,或者被逼到顶点的才会不择手腕的脱手。
“干的不错!”我赞成的击掌,指指桌子上的钱:“够狠够利索,钱是你的了!”
“你会为她报仇?打死我?凭甚么?”刀疤大汉眉毛跳动着看我,一幅饶有兴趣的模样,这必定是横行多年的悍匪,脸上并没有刚才出去阿谁小地痞的镇静感,反而是从骨子里渗入出来的凶悍和不在乎性命的刻毒感。
我拍拍他肩膀:“把这两具尸身拖出去措置掉,这里我不想有太多的费事!”
阿谁大汉神采带着嘲笑,脸上有一大道刀疤,从左眉骨一向延长到嘴角处,看起来分外狰狞。
两双眼睛里尽是贪婪的光芒,一万块在这里能够干很多事,我已经看到他们眼睛里透暴露来的残暴,阿丧还在踌躇的时候,乐哥已经反手一拳打在他脸上,不等他哀嚎出声,就扑在阿丧身上,双手死死掐住阿丧的脖子,本来就一只胳膊受伤的阿丧底子没有抵挡的余地,几十秒以后,就伸出舌头大口的喘气,但是这统统都是徒劳的,死死的被按住以后,不到一分钟,他就被隔断呼吸。
我扫视里一眼,两个跪下颤抖的家伙,着两个家伙不管曾经干过多少功德,不管曾经是优良少年还是仁慈青年,明天他们都难逃一死,曾经的仁慈不是现在作歹的来由,何况他们一定曾经是好人。
“真的吗?”嘴里说着,已颠末来一把捞起钞票,眼睛里满是欣喜和贪婪的目光。
五六分钟的路程看的人很多,脱手第一个也没有,恐怕还是没逼到最后一步,以是我这类可有可无,你不好判定的家伙临时还是留着不要脱手的好,我哂笑一下,看着黑暗里活动的影子,朝转角的街道旁的书屋走去。
刚过街角就闻到不平常的气味,氛围内里除了宿醉的酒臭浓烈的烟气,内里另有淡淡的血腥味道传来,不怀美意的味道从内里排泄来,我有种不祥的预感,但愿不要有不好的事情产生,在这个次序几近为零的都会,任何一小我都有能够随时消逝,而小胡蝶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人,就算那把枪给他放心的力量,但是她只是个小女人,一定有胆量开枪,更别说面对那些凶神恶煞不择手腕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