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丫的,如果白银五圣能被你们这些菜鸡清算掉,小爷我也不消混了,直接躲回家卖番薯吧!
小爷我要的是败家!
唯有麦或人脸上MMP,心中笑嘻嘻。
重必定重,胜在防护力充足啊!
好多穷逼骑士的确想找个地洞钻出来。
烂苔氏族作为赞达拉巨魔帝国毁灭后的巨魔分支,文明程度相称渣。金属兵器都没多少,大多把锋利石头绑在木棍被骗投矛和长矛。
卧槽!
老牌贵族两千年的积威,可骇如此!
看到那四个穿戴牧师袍、齐齐踏前一步的猛男,将士们毫不害怕地围上去。
何况剑士平时又不会整天穿戴这套铁疙瘩,行军时只穿便当的皮甲,临战才侧重甲。
麦或人大手一挥,全员白面包不算,另有了野菜、腌肉和火腿肠。
一张嘴,就用他还略带稚嫩的青年音吼道:“你们是我最信赖,最感到名誉的斯坦索姆家属兵士!但是,在明天,我听到一个光荣的流言――那就是拴一头猪在我的虎帐里都能骗到军饷!奉告我,是不是如许!?”
“这……对于那些设备石头兵器的巨魔充足了啊!”
呵呵!简朴!轻松!舒畅!
让他们更加欣喜的是炊事,本来浅显兵士吃的就是黑面包,那玩意比地球的法度面包还要惨烈。平时拿来当棍子敲人也断不了,不泡水底子撕都撕不下来。
之前长枪兵就是炮灰,穿啥?
麦当肯持续道:“我没兴趣讲求这类新职业是否会胜利。但既然是教父的奉求,那么好吧,斯坦索姆家属的懦夫们,现在是时候你们证明本身了――不管你们用甚么手腕,能在一对一的对决中打赢他们当中任何一个,当即官升一级。打输的家伙,在打猎期间就当牧师部下的兵吧!”
带着头号保镳乌瑟尔走过广场,看着懒懒惰散的枪兵和剑士正在谈天,一边吹牛一边喝着窖藏的葡萄酒,麦当肯俄然听到了一番对白。
热诚!
麦当肯的气愤吼声,响彻装满华贵装潢的书房,把面前挨训的巴瑟拉斯等文官,以及镇守在内里的保卫都吓得缩了缩脖子,唯有一身牧师袍的乌老迈雕塑般站在中间,仿佛甚么都看不到,听不到。
布甲!
麦当肯一个激灵。他明白本身错在那里了,他给这些菜鸡大头兵报酬太高了。
对于月薪只要几个银币的浅显大头兵来讲,这的确是天国级的报酬了。
“为甚么你要给巨大的斯坦索姆家属的剑士利用青铜铠甲!?”
上面乱糟糟的,好歹士气可用。
更盲眼的是,连长枪兵都穿上一套【绿铁】套装。这玩意是锁甲,用制好的野猪皮,镶嵌上N块拇指大小的铸铁甲片。跟之前比拟,的确一个天一个地。
除了他们引觉得傲的技艺,谁清算谁还说不准呢。
“巴瑟拉斯,我跟你谈的是光荣!懂?顿时就是会猎,你是要我在其他大贵族面前,把斯坦索姆家属的光荣都丢光吗!?把那些青铜渣滓丢给上面的镇守备队!不要跟我谈钱!钱不是题目!给你两周,我要看到我统统的剑士都穿上精铁铠甲!”
你妹啊!体系都发警告了,瞒是瞒不畴昔的!
本来看着自家小金库里,又没了五令媛币,麦或人正美滋滋呢,遵循这节拍,乃至不消比及打猎开端,本身就能达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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