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举摆了摆手,沉声道:“行了,没用的废话也不跟你多扯了,王世充,你想必也晓得了我现在在这城里的新端方,来往商队我都要抽二成的税,你那一成的抽成也实施了十年了,该往上动动吧,看在老朋友的份上,一成五,如何?”
薛举拉过了麦铁杖的凳子,在王世充的劈面大马金刀地坐下,摘下头盔,往桌上一顿,嗡声道:“世充,不敷意义了吧,来了金城也不来看看我。”
王世充的眼中绿芒一闪:“薛举,你我算是朋友吗?”
PS: 下一更,19点。
麦铁杖也站起家,冲着薛举一拱手:“久闻薛懦夫虎威,闻名不如一见啊。”
薛举点了点头:“不错,咱哥俩十年没见了,明天好好聊聊,传闻你明天还要上路,我晓得你做买卖忙,就直接来这里找你了,这家堆栈几年前被我买下,现在堆栈内只剩我们三人,不知世充是否情愿与我一叙?”
薛举微微一愣,声音中带了几分肝火:“王世充,我们要不是朋友,现在我会如许坐在这里跟你谈事?会让你赖了我这么多年的抽税钱还能忍着?如果换了别人,早就劫了货,把商队全做成人肉干了。”
来人头戴金盔,双目如铜铃,向外鼓出,国字脸,三十高低的年纪,乱眉如麻,鹰鼻狮口,腮边根根虬髯如钢针一样向外矗立,满身鱼鳞锁子甲,外披素罗袍,内穿贴身衣,腰系胡蝶扣,骑马兜裆裤。马靴云卷儿绣,身高九尺九,胸宽背又厚,峙渊岳停地站在门外。端地是威风凛冽,不成一世。
那鞠红义跟薛举打了这么久,败在他的部下,也是输得心折口服,芳心暗许,嫁给如许的男人天然是求之不得。我在插手完了他们的婚礼后,由宗罗喉亲身保护那支粟特人商队,一起到了姑臧城,也就是因为这一趟买卖,我们王家才算真正赚到了第一笔钱,今后的广开店铺,渐渐生长,都是靠了这笔钱所赐。
薛举哈哈一笑:“杀人是为了立威,是为了让我的仇敌和不肯顺服的人惊骇,杀的手腕越残暴,越狠,那这些人就会越怕我。王世充,你当年教我要多看史乘,汉高祖刘邦为了震服那些心胸不轨的异姓王,就把彭越给剁成了肉酱,传给这些诸侯王看,我这只不过是学学汉高祖罢了。”
王世充固然与薛举多年未见,但一见此人,仍然内心悄悄喝了声彩,此人的气场和雄浑完整不在本身这些年来南征北战时见过的一众悍将之下。即便是与当世悍将的史万岁,来护儿,鱼俱罗,慕容三藏等人比拟,也是毫不减色。
王世充叹了一口气:“汉高只不过醢了一个彭越,你但是把成百上千的俘虏都用大石磨子砸成了连骨带肉的肉饼,残暴程度比起汉高不晓得要高到那里去。薛举,为甚么过了这么多年你还是不明白,只靠着暴力是成不了事的。”
薛举举着灯,直接走了出去,他一眼就认出了王世充,哈哈一笑:“世充,这么多年畴昔了,你还是老模样。发了大财也不来金城跟哥哥聚聚吗?”他的目光落到了麦铁杖身上,同为悍将,麦铁杖这个赳赳武夫倒是吸引了他的眼球,“这位懦夫好生了得,世充,是你的保护?”
房内的灯火一阵摇摆,王世充的回想顺着他的指尖流淌在桌上:厥后沙漫天同意了这个发起,不但归顺了朝廷,还把女儿嫁给了薛举。